2018重庆开州区卫生和其他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医疗岗公告【招21人】
为进一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优化人才队伍结构,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市委组织部和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现面向社会考核招聘卫生和部分其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本次考核招聘按照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和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考察相结合方式进行,择优聘用。
二、招聘名额
本次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共25名,其中:招聘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1名、招聘部分其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名。
具体招聘单位、招聘岗位、招聘条件等详见《开州区2018年考核招聘卫生和部分其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一览表》)。
三、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考
1.具有中国国籍,模范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大政方针,作风正派,品行良好。
2.学业成绩,品学皆优,综合素质能力强,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按照体检标准体检合格,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在本《简章》规定时间内,取得相应的学历证、学位证和相关资格(资历),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条件、专业条件及其它条件。
5.报考时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计算截止时间为现场报名开始的前一日)。
6. 聘用后须在聘用单位服务满5年及以上,未达到规定服务年限的,不得向区内其他单位或向区外单位交流调动,否则解除人事关系并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7.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
(二)以下人员不属于本次考核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党籍,或在接受高等教育时受到开除学籍、留校察看处分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员;定向到重庆市区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未满服务期限的公费培养医学毕业生;定向到重庆市区县基层工作、未满服务期限的公费培养师范毕业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开州区机关事业单位的正式在编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2018年应届全日制毕业生;与现工作单位(岗位)有最低服务期限约定或最低服务年限要求,以及有其他报考相关限制须从其规定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其他相关事项
1. 在国外境外高校就读取得的全日制学历(学位)人员,现场报名时其学历(学位)须已获得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2. 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且未毕业的非2018年应届本科生、研究生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3. 报考人员为2018年应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的,须在2018年7月31日前取得与报考岗位所要求专业对应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人员为非2018年应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的,报名时须已取得与报考岗位所要求专业对应的学历(学位)证书。
4.《岗位一览表》中要求的专业条件,统一参照《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8月修订版,附件5)审核报考专业。考生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写毕业证书载明的所学专业。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按照本《简章》及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招聘单位中的一个招聘岗位报名,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须一致。考生按照报考岗位分类竞争、分别聘用。
报名时,报考者应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和相关说明,如实、准确填写《开州区2018年考核招聘卫生和部分其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并在“诚信承诺”栏签字。实行考生诚信报考,凡存在隐瞒事实、弄虚作假等违规违纪报考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且5年内不得报考开州区机关事业单位。
1.报名方式:实行考生现场报名,不接受其他方式报名。
2.报名时间:2018年5月28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逾期不再接收报名。
3.报名地点。报名地点为开州区人力社保局机关4楼(开州区汉丰街道月潭街22—1号)。卫生类岗位联系人:杨老师,咨询电话:023-85920105;非卫生类岗位联系人:陈老师,咨询电话:023-52218882。
4.报名资料。报名时,考生须提供以下资料进行现场资格审核:(1)本人如实准确填写的《报名表》;(2)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3)装订成册的自荐材料(一式两份);(4)本人学历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学历证、学位证须分别在“学信网”和“学位网”上验证);(5)报名所需其他资料和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特别提示:(1)报考者为2018年应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的,报名时暂不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其学历证、学位证暂不网上验证,但考生必须提供所在高校加盖鲜章的在校学科成绩表原件、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籍证明原件、高校2018年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附件3)。
(2)如报考人员是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开州区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不能报考)的,须提供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所在地组织人事部门均同意报考的证明原件(附件4)。
(3)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人员报名应聘并参加考试考核。
(二)资格审核。坚持落实责任到人,按照“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卫生类岗位由开州区卫生计生委统一组织现场报名审核,非卫生类岗位由开州区人力社保局统一组织现场报名审核。现场报名资格审核人员、验证人员须在《报名表》及相关验证资料上签字确认。
经报名资格现场审核合格的报考人员,由开州区人力社保局会牵头组成报名资格复核工作组进行报名资格集中复核。复核不合格的,取消报考资格。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应聘并参加考试考核。
各岗位报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于报名结束后3日内在重庆市开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网(网址http://www.kxhrss.gov.cn,下同)上公布。
(三)开考比例。各招聘岗位开考比例(即:岗位招聘指标与现场报名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人数之比)为1:2。报考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则相应递减该岗位招聘名额至规定比例,无法递减的,取消该岗位的本次招聘。取消岗位招聘的原报考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符合招聘条件的其他岗位,逾期不再改报。对未达开考比例的特殊岗位和急需紧缺人才岗位,经报市人力社保局认定同意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四)领取《准考证》。考生凭本人身份证于2018年6月1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到开州区人力社保局5楼公务员管理科领取准考证。委托他人领取的,须出示委托人、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及委托书原件和复印件。逾期不领取《准考证》的,责任考生自负。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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