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山东省泰山护理职业学院竞聘专职消防管理员岗位公告【招2人】
七、岗位待遇
1、本岗位实行岗位补贴制,原执行工资不变。
2、每月补贴标准为:消防事务主管人民币800元,消防管理专员人民币500元。
3、其他福利待遇及保险等,执行国家或学院有关规定。
4、岗位补贴自签订聘用合同后下月起执行。
5、如因合同到期、辞职、辞退、考核不合格、工作调整等原因离开本岗位,岗位补贴自离职次月起停止执行。
八、聘期与考核
(一)岗位聘期为三年,试用期为三个月。
(二)本岗位实行考核制度。分为试用考核和履职考核,考核结果与工资挂钩。
1、试用考核。在试用期内,正确履行岗位职责,各项工作记录完整,为考核合格。否则,为不合格。试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本岗位重新竞聘。
2、履职考核。履职考核分为月度和年度考核。月度考核每月一次。正确履行岗位职责,当月未出现因履职不到位而发生的责任事故,为月度考核合格。填写月度考核表,并记录在案。
不能正确履行岗位职责;因履行职责不到位造成安全事故;因履行职责不到位,被执法部门进行行政处罚或其他处理、处罚;续两个月履职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当月考核不合格的,扣发当月工资的10%。
3、年度考核每年一次。如年内正确履行各项岗位职责,未因履职不当发生责任事故、未因履职不当被执法部门进行行政处罚或其他处理、处罚的为考核合格。否则为不合格,年度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岗位聘用合同。
4、岗位考核由组织人事处会同保卫处。
九、续聘与解聘
(一)续聘。任期考核合格的,任期届满后可续聘。
(二)解聘。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学院有权解聘本岗位工作人员。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触犯刑律的。
2、没有完成工作目标,经年度考核认定为不合格的。
3、因本人责任,给学院名誉或经济上造成重大损失者。
十、聘用程序
1、报名时间:
截止到2018年5月25日(下午4:00)
2、报名材料:
(1)专职消防管理员岗位报名表1份(正反面打印);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报名地点:组织人事处304室
4、组织人事处负责申请人的资质审查,并将合格的申请人资料送保卫处。
5、用人单位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竞争择优的原则,提出建议聘用人选,报组织人事处审核备案,并提交院长办公会议研究确定。
6、任前公示与正式聘任。拟聘任人员名单在学院公示五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签订聘用合同,颁发聘书。
7、组织人事处负责建立岗位聘用档案和考核档案。
8、公示期间有异议的,由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处或其他相关部门核实情况,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研究处理。
原标题:泰山护理职业学院关于公开竞聘专职消防管理员岗位公告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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