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天津市红桥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招聘资格复审通知
依据《2018年天津市红桥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安排,结合笔试成绩,进入面试的人员在面试前需进行资格复审,现将资格复审安排通知如下:
一、复审时间(附件)
二、复审地点
红桥区植物园东里育苗路2号红桥区教育局信访接待室。
三、复审材料
2018年应届毕业生携带:身份证、户口本、考试报名登记表(双面打印)、毕业生推荐表、英语等级证、学历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学历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可于2018年8月前取得,如不能按时取得,将取消其聘用资格)原件及两套复印件。
社会人员需携带:身份证、户口本、考试报名登记表(双面打印)、学历证、学位证、同意报考证明(现单位加盖公章)、教育教学岗位工作经历证明、英语等级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及两套复印件。
四、相关要求
资格复审时,须本人(他人代办,须填写委托书,由代办人持考生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考生委托书及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按上述时间、地点安排持复审材料到红桥区教育局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其面试资格。
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因取消或放弃面试资格形成的空额,根据实际情况,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
原标题:关于2018年天津市红桥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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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天津市红桥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时间表.doc
2018年5月18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