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二季度重庆市巴南区事业单位招聘医疗岗公告【招72人】
(二)现场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对拟进入面试的人员先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进入现场资格审查的人员须持有关证件资料,按照指定时间指定地点(公布现场资格审查名单时一并公布)参加现场资格审查。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将于2018年6月29日前在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上公布。逾期未参加资格审查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现场资格审查的人选按拟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根据报考该岗位考生笔试成绩从到低分依次确定,若最后一名资格审查人选笔试成绩出现并列的情况,则均进入现场资格审查。参加现场资格审查人员达不到规定的1:3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至规定比例(递减后的招聘岗位人数按“参加资格审查人数×资格审查比例”公式计算,出现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无法递减的岗位,考生笔试成绩须达到其他达到资格审查比例的岗位进入资格审查人员笔试最低成绩(不含人员递补后的最低成绩)及以上方可进入资格审查。其中,急需紧缺人才经市人力社保局认定同意后可作为紧缺岗位开考。
资格审查时,考生应提供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证明材料包括:(1)本人毕业(学位)证、身份证,以及招录岗位要求的工作经历、资格证等其他证明材料;(2)在职人员还应提供加盖工作单位及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3)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的2018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还应持签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4)尚未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2018年规培期满人员应提供规培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5)留学回国人员、赴台陆生(在台湾高等接受学历教育并获得学士及以上相应学位的大陆学生)还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考生工作经历与年龄的计算时间截止为2018年6月11日。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不视为工作经历。
经审查不符合报考条件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经区人力社保局核准,可在报考同一岗位参加笔试人员中从到低分依次递补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经现场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方可进入面试环节。
(三)面试
现场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按通知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
面试分值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面试考官对考生面试成绩评定在90分以上、60分以下的,须在评分表中说明理由;考生面试成绩最后结果在90分以上、60分以下的,该面试考官组应写出书面报告,报区人力社保局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备案。
(四)考试考核总成绩计算方式:考试考核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30%+专业科目测试×30%+面试成绩×40%
考试考核总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后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六、体检和考察、公示
(一)体检
体检人选按拟招聘岗位及人数,根据报考该岗位考生考试考核总成绩从到低分等额确定。若考试考核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则依次按学历、职称及职(执)业资格、专业科目成绩、公共科目成绩高者优先确定进入体检人选。如仍相同,则组织加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体检人员名单可登陆巴南区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查询。
体检由区人力社保局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原国家人事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以及《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并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
体检参照《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关于确定公务员录用指定体检机构的通知》(渝人社发〔2012〕149号)规定,在指定体检机构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区人力社保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二)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区人力社保局会同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办法》,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并对其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日常学习工作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统一组织考察。
若体检、考察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其缺额按报考该岗位考生总成绩从到低分(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进行一次性递补。考察以后环节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
(三)公示
考试考核成绩等有关事宜,可登陆巴南区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查询。
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网、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学位)、专业、准考证号、考试总成绩、毕业院校(或工作单位)等。
七、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提出拟聘用意见,填写《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批表》和《重庆市事业单位拟聘用人员名册》等送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区人力社保局审批。
经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由招聘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等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相关待遇按重庆市有关规定执行。
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或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2018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18年7月15日前取得相应毕业(学位)证书。2018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人员,须在2018年8月31日前取得合格证书。
八、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公开选拔人才的重要渠道,对招聘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部令第35号),认真贯彻《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政策规定和回避制度,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规定追究有关责任。
九、其他
请考生在招聘期间保持所提供通讯方式畅通,并密切注意在“巴南区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上查询笔试、现场资格审查、面试、体检等相关信息。因考生本人原因未获知相关信息而影响考试或聘用的,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咨询电话:66233928,66239580。
本简章由重庆市巴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负责解释。
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问题和情况反映信箱2522912065@qq.com(该邮箱不接受简历)。
原标题:重庆市巴南区2018年二季度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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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重庆市巴南区二季度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xls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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