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事业单位:2014年四川南充嘉陵区面向基层项目服务人员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公告【招10人】
因工作需要,根据《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和《关于解决服务基层人员就业问题的通知》(南组通[2014]75号)的有关规定,经区委、政府同意并报市人社局核准,嘉陵区决定面向全区基层项目服务人员公开招聘10名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范围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和范围
面向嘉陵区2014年10月31日前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基层项目服务人员,并完全符合《南充市嘉陵区面向基层项目服务人员公开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以下简称《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附件1)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
本公告所称“基层项目服务人员”系指:“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计划”、“三支一扶计划”、“社工人才百人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未在行政、事业单位正式就业。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
(6)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和《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7)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二、公开招聘单位和名额
详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三、报名及缴费
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2014年10月 27日至 10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报名
在嘉陵区人力资源市场报名(嘉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办公楼一楼),符合报考条件人员由本人持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服务合同(含续聘合同)、考核材料等有效证件资料原件、复印件, 3张近期1寸免冠照片到报名现场报名;所有考生限报一个岗位,必须在报名处留存有效联系方式(留有座机号码的要注明区号,留存手机号码时要注明本地手机或外地手机);由区委组织部及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共同进行资格审查,区纪检监察部门进行监督,资格初审合格的考生才能报名。
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或同时参加了同批次事业单位两处及以上考试以及多岗位报考的,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且责任自负。
本次公招不收取笔试和面试考试费。
(三)岗位调整
1、开考比例: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要求,结合招聘单位实际,笔试开考比例不低于3:1(有效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3∶1),人才紧缺的特殊岗位,经南充市嘉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批准可放宽到2:1。
2、岗位调整:招聘岗位的报考人数与招聘名额之比未达到本公告规定的笔试开考比例的,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及其主管理部门调减该岗位招聘名额或取消该招聘岗位。
(四)领取准考证
报名并缴费的报考者,须由本人持有效身份证原件和收费票据于11月7日在嘉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公务员管理办公室领取准考证,笔试地点见准考证。在考试当天,报考者须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和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按准考证指定的时间和考场参加笔试。逾期未领取准考证,以及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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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