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湖南湘潭县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招聘公告【招105人】_中公网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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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湖南湘潭县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招聘公告【招105人】

为进一步加强湘潭县卫计系统人才队伍建设,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10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和专业

设九个专业,分别为临床医学类、中医学类(含针灸推拿学)、药学类(含药学、中药学)、护理、医学检验技术、医学影像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类、医学公共基础知识(含临床医学、护理专业)、财务,共计招聘105人。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6.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2年6月25日至2000年6月25日期间出生)。具有中级职称或在医疗机构连续工作满5年以上的放宽至40周岁(1977年6月25日至2000年6月25日期间出生)。

(二)报考人员应具备的具体条件详见附件1(《湘潭县2018年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

1.岗位要求专业按照附件3:《2018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以下简称《专业目录》)设置。报考人员的专业为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上的专业。所学专业已列入《专业目录》中岗位要求的学历层次范围内的专业,但未列入招考岗位专业要求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中岗位要求的学历层次范围内的专业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出书面意见,报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认定。

2.岗位要求的工作经历等计算时间,均截止至2018年7月31日,年限按足年足月计算。

(三)不得报考的情形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湘潭县医疗系统在编的工作人员。

5.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按照发布公告、报名、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基本程序进行。

(一)、报名、缴费及准考证打印

1.报名时间。2018年7月4日上午9:00至7月10日17:00。

2.报名和缴费方式。采取网上报名和缴费的方式,不接受现场报名和电话报名,报名人员请登录湖南人事招考网(http://www.zrpta.com)进行报名和缴费。

3.相关信息公布网站:湘潭县网(http://www.xiangtan.cn)、湘潭县卫计局信息网(http://www.xtx.gov.cn/xwjj/)、湘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http://www.xtx.gov.cn/xrsj/)、湖南人事招考网(http://www.zrpta.com)。

4.报名要求。每名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多报无效。报考人员要认真阅读所报考岗位的资格条件,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报名,并在网上如实填写个人相关信息,如因个人错报、信息填写失实或有误,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负。

5.报名与考试必须使用第二代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开具的带照片的户籍证明等有效身份证件(以下合称“有效身份证件”)。

6.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考试承诺书,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上传照片时,报考人员请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电子证件照(35×45mm,jpg格式,20KB以下)。

7.按每人100元的标准收取报名考务费。收据统一到湘潭县卫计局计财股领取,未按规定要求进行缴费的报考人员视为放弃报考。

8.缴费后不得更改个人信息和报考岗位,因个人原因放弃考试的不退费。

9.准考证打印。考生在2018年7月19日9:00至22日09:30在报名网站上自行下载并打印。凭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参加笔试和面试。

10.重要提示。报考人员务必及时关注湘潭县网、湘潭县卫计局信息网、湘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的公告、公示与通知,特别要关注报名、岗位计划调整、笔试成绩公布、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核等时间节点和重要信息,及时了解有关情况,错过时间的,责任自负。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笔试

1.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暂定为2018年7月22日(星期日)上午,在县教师进修(云龙实验中学)进行,具体以准考证上的时间、地点为准。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2.开考比例与计划调整。每个招聘岗位招聘计划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将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报考岗位被取消的,可以及时联系县卫计局改报其他岗位或退费)。如报考县直医院和乡镇卫生院要求本科、大专学历岗位出现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的情况,按照各招聘单位招聘计划总数不变的原则,将核减或取消的招聘计划数调整至该单位临床医学岗位(即A101、B101、C101、D101岗位)。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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