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江苏镇江市京口区卫生系统事业单位集中招聘6人公告公告【招6人】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第6号令)、《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11〕46号)和《镇江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镇办发〔2012〕24号)文件精神,结合事业单位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镇江市京口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下简称区人社局)、镇江市京口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下简称区卫计委)决定,镇江市京口区部分卫生系统事业单位集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名工作人员。
一、报考条件、对象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龄一般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3年7月31日至2000年7月31日期间出生),部分岗位对年龄有明确要求的,从其要求,年龄计算方法不变;
(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四)具备良好的品行;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要求;
(六)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七)招聘岗位、人数和所要求的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详见《镇江市京口区卫生系统事业单位2018年集中公开招聘岗位表》(下简称《岗位表》)。
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不得应聘。
二、应聘报名
(一)报名时间、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照片上传与审核、资格初审、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进行。报名网址:镇江市人事考试考工服务平台(http://hrss.zhenjiang.gov.cn/xwzx/ztzl/zl/rskskg/ ,下简称市人事考试考工服务平台)。
1.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18年7月16日9:00-7月18日16:00;
2.资格初审时间:2018年7月16日9:00-7月18日18:00;
3.缴费确认时间:2018年7月16日9:00-7月19日12:00。
(二)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如实提交报名信息和照片后,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和照片审核。7月18日下午提交报名信息和照片的,应及时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审核。
2.通过初审后的应聘人员须使用具有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报名费100元。享受最低生活的城镇家庭和农村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先缴费确认并于参加笔试后3日内,凭相关证件到市人事考试考工中心(镇江市桃花坞255-19号)办理减免考务费手续,退还报名费。
3.通过初审并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视为报名;缴费是否以报名系统中的最终缴费状态为准。
4.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报名无效。
(三)岗位核减、取消和补报名
报名截止后,各岗位报名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将在市人事考试考工服务平台、京口区政府网站内京口卫计委栏目(http://www.jingkou.gov.cn/col/col281/index.html)发布公告核减、取消该招聘岗位。被取消岗位的应聘人员,可于7月20日9:00-16:00登录市人事考试考工服务平台改报本公告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四)准考证的打印和使用
通过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须到市人事考试考工服务平台下载、打印准考证。
笔试准考证打印时间为:8月2日-8月3日。
(五)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须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根据《岗位表》中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对应聘人员的报名信息进行审核。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2.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限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 应聘人员在网上报名、照片审核、缴费和打印准考证中如有问题,请与市人事考试考工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511-84425552。
三、资格审查
(一)资格初审
区卫计委在网上对应聘人员填写的信息认真进行资格初审,并在应聘人员报名24小时内提出审核意见。资格初审要求:
1.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
2.对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说明理由;
3.对应聘人员填报信息有疑义的,应注明缺失或应补充的内容。
(二)资格复审
笔试成绩公布后将组织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内容为笔试后入围下一轮测试的人员报名所需资格条件的证书或证明等材料原件(2018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就业推荐表原件);取得国外学历学位的人员,除报名资格条件中要求的材料外,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回国人员学历认证和所修课程目录。
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在市人事考试考工服务平台、京口区政府网站内京口卫计委栏目公布。资格复审不通过或在规定时间内不参加复审的应聘人员,取消入围下一轮测试资格,并在报考同岗位的应聘人员中按从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人选。在3:1范围内的应聘人员,以及其他排名较前的人员,请在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考试
(一)分类考试方法和成绩计算
考试由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组成。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到低分的顺序和招聘计划数3倍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末位同分则一并进入面试),各项成绩均采取百分制(保留两位小数),按一定比例合成总成绩,具体如下:
笔试科目为《岗位专业知识》;专业面试为招聘岗位所必需的综合素质、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总成绩按照笔试和面试各占50%的比例计算。
笔试成绩低于百分制60分不得进入下一轮测试;考试总成绩以60分为最低合格线,达不到最低合格线者不予录取。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
(二)考试的组织实施
笔试和面试工作由京口区人社局统一组织实施。
(三)考试时间及成绩查询
笔试时间初定于 2018年8月4日(星期六);专业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考试具体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和面试通知单。
阅卷结束后,《岗位专业知识》成绩将以百分制的形式在市人事考试考工服务平台公布,应聘人员可凭身份证号和准考证号查询。
考试时间如遇特殊情况需要调整,将在市人事考试考工服务平台、京口区政府网站内京口卫计委栏目另行发布公告。
五、体检和考察
在考试合格分数线内的人员,按各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面试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进入体检、考察人选的面试成绩应不低于60分)。如招聘岗位人数末位出现总成绩同分,以面试成绩高者入围;如面试成绩也相同,则加试确定名次。体检、考察工作参照普通公务员录用体检和考察标准组织进行,体检、考察由区卫计委统一组织实施,报区人社局备案。因体检、考察不合格以及弃权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由招聘单位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并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报区人社局审核。如递补,在该岗位的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审批或备案后不再递补。
六、聘用手续
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经审核后在镇江市人事考试考工服务平台、京口区政府网站内京口卫计委栏目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招聘单位按规定程序和公告中的岗位等级办理人员聘用手续(未就业的毕业生见习期满后聘用到相应等级)。被聘用应聘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应聘人员本人自行负责处理。以下情况取消聘用资格:
1.聘用名单公布两个月内未到单位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的;
2.2018届毕业生在2018年8月31日前未取得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的或未按时到单位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的。
七、其他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区卫计委咨询电话:0511-85590628(政策咨询),
市人事考试考工中心:0511-84425552(考务咨询),
监督电话:0511-85590588(区卫计委),0511-89980305(区人社局)。
本招聘公告由京口区卫计委办公室负责解释。
原标题:镇江市京口区卫生系统事业单位2018年集中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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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市京口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镇江市京口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8年7月4日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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