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2014年灵璧县委组织部选调3名公务员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组部和人社部《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县组织工作需要,中共灵璧县委组织部面向全县公开选调公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
中共灵璧县委组织部机关公务员:科员3名。
二、选调资格条件
选调人员应当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有培养潜力,遵纪守法,同时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一)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二)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86年11月1日以后出生),研究生以上学历的年龄放宽至30周岁(1984年11月1日以后出生);
(三)全日制国民教育大学本科及其以上学历;
(四)选调人员须为全县各机关单位已进行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人员(包括2013年度考录且试用期满合格人员);
(五)一年以上工作经历;
(六)身体健康。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⑴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因违法违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⑵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⑶近3年以来年度考核曾定为基本称职或不称职的。
三、选调工作程序和办法
公开选调工作主要程序如下:
(一)发布公告。在灵璧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lingbi.gov.cn/)、灵璧先锋网(http://lb.ahxf.gov.cn/)、灵璧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http://www.lbrsj.com/)发布公开选调公告。
请各乡镇、经济开发区和县直各单位认真组织,积极配合,动员并推荐符合公开选调资格条件的人员进行报名,同时在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单位意见”签署意见(盖章)。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报名及资格审查工作由灵璧县委组织部统一组织。
1、报名。报名时须填写《中共灵璧县委组织部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见公告附件下载),并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者的身份证、毕业证、学历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2)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4张。
(3)报名者本人在规定的时间地点报名,不得由他人代报。报名者填写或提供的有关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者,经资格审查查实取消报考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2、资格审查。县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室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认报考人数与职位选调计划数的比例不低于5:1,方可开考;未达到比例的,县委组织部将取消或相应减少职位选调计划数。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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