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下半年四川营山县级医疗卫生招聘公告【招98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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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笔试
(1)笔试科目。包括《综合知识》笔试、《专业知识》笔试。笔试采用集中闭卷考试方式,每科笔试卷面满分均为100分。
(2)笔试范围。《综合知识》笔试范围主要包括法律常识、政治常识、公民道德建设、医学基础知识、公卫知识等;《专业知识》笔试范围以所报专业(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为重点,均不指定复习教材。
(3)笔试时间。《综合知识》、《专业知识》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4)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于笔试后2个工作日内在营山人事人才网或报名点公布,报考者请查询或等候公布。对笔试成绩有疑问的报考者,可于公布成绩后规定的时间内向招聘机构书面申请查分,逾期不再受理。查分按照《四川省人事考试查分规则》相关规定办理。笔试成绩查分结果及笔试成绩排名情况于查分当日下午6:00前在营山人事人才网上或报名点公布。
(5)政策性加分。按照《关于进一步完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有关政策的通知》(川人发〔2007〕16号)等文件规定,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以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满且经服务所在地县以上团委(或人社局、教育局)考核合格的志愿者报考事业单位的,在乡镇及以下事业单位每服务满1周年,可享受笔试成绩(指《综合知识》)笔试与专业知识笔试按比例折合后的笔试成绩加2分、不超过6分的政策性加分。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按《关于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加分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川组通[2010]4号)规定加分。符合《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征兵工作的意见》(川委发〔2011〕16号)和《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大学生同等待遇问题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2〕406号)规定的退役士兵,按规定加分。采取直接考核招聘的不享受加分。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限认定截止时间为:2014年11月30日。
申请加分的报考者,务于在报名时间结束前将服务所在地县以上相关部门出具(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由县<市、区>团委出具,“三支一扶”计划项目由县<市、区>人社局出具,农村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由县<市、区>教育局出具,大学生村<社区>干部由县<市、区>委组织部出具)的证明、考核材料、服务合同或协议(成都市“三支一扶”计划项目自愿者须提供加盖四川省“三支一扶”计划项目工作协调小组公章的服务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加盖了公章的复印件(申请加分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本人有效的《退出现役证》、《士兵证》、有关奖励证书〈证章〉和相关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交报名点,以便审查。材料不齐备、非原件或逾期未交材料的,不予受理,视为自动放弃加分申请且责任自负。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按规定进行加分。考聘落选人员的政策性加分材料原件在考试总成绩公布后,由本人凭身份证到报名点领取。
(三)面试
1、面试方式及主要范围。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结构化面试的主要范围为意愿素质(动机愿望、职业责任感、敬业精神、竞争意识、兴趣爱好等)、智能素质(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业务能力、创作能力、组织管理能力、人际协调能力等)、知识素质(综合知识、专业知识)。
2、确定参加面试人员。除直接考核招聘的岗位(专业),招聘单位根据各招聘岗位(专业)的参考人员笔试总成绩和招聘名额,从到低分按3:1的比例(经批准降低开考比例的按降低后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与最后一名面试入围人员笔试总成绩相同的人员,一并确定为面试人员。对采取直接考核方式招聘的符合招聘条件的医学类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人员直接确定为面试人员参加面试。
3、面试时间及地点。被确定为参加面试的人员在公布考生笔试成绩的通知中规定的时间内在报名点参加面试报到,领取面试通知书。面试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当日,面试人员凭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准时到面试考场签到候考。签到时上述证件不齐备以及未按规定时间到面试考场签到候考的作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处理。由此出现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面试人选。
面试时,某招聘岗位面试实际开考比例低于规定比例的,仍视为有效比例,面试正常进行。出现此种情形时,面试人员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聘用资格。
4、面试成绩公布。报考者的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报考者本人签字确认。
(四)考试成绩公布
面试工作结束后,由招聘单位于面试结束后次日内在营山人事人才网或报名点公布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含笔试成绩、加分、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及排名)。
五、体检
体检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一)体检人员确定
根据招聘单位各岗位招聘名额,按照报考者考试总成绩,由招聘单位分岗位(专业)从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直接考核招聘的岗位(专业)如面试成绩相同,则采用加试办法(加试办法为面试)确定,按加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下同。除直接考核招聘外的岗位(专业)如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笔试成绩相同,则按《专业知识》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专业知识》笔试成绩也相同,则采用加试办法(加试办法为面试)确定,按加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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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