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河北邢台市新河县招聘卫生系统人员公告【招40人】
为满足事业单位用人需要,根据《邢台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结合2018年招聘工作人员计划和岗位空缺情况,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系统工作人员40名。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招聘单位为新河县人民医院、新河县中医医院、寻寨镇卫生院、仁里乡卫生院、西流乡卫生院、荆庄乡卫生院。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统一招聘方式。
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体检、拟聘人员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四、招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7年8月3日以后出生),研究生年龄放宽到35周岁(1982年8月3日以后出生)以下,具有适应医护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全日制普通类高等院校毕业生;
5、在新河县服务期满的医学类专业“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志愿者、“西部志愿者”及新河籍大学生退役士兵均可报考“四项人员、大学生退役士兵应聘岗位”。
(二)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具体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详见《新河县2018年公开招聘卫生系统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附件1)。
凡涉及到年龄、户籍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18年8月2日。
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得报考。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2、报名时间:2018年8月3日上午9:00—8月7日下午5:00。
3、报名地点:河北新河中学东教学楼一层106室,联系电话:0319—4752735。
4、报名要求:
(1)报名者需持证件:①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本及复印件;②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材料及复印件;③5张近期同底小2寸免冠彩色照片。
(2)报名者需填报《新河县2018年公开招聘卫生系统工作人员报名表》(表格从新河县政府网站自行下载),报名人员应本人到现场报名,并在信用承诺栏签字,不接受委托报名。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不得重复报岗,经初审合格后,办理报名手续。
(3)请考生关注新河县政府网有关公告,确保能及时领取准考证,并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24小时畅通,方便通知有关事宜。
(二)笔试
笔试开考比例:招聘人数与岗位报考人数的比例不低于1:3,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可适当降低比例。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考试时间120分钟,满分100分。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医学基础知识。笔试设最低合格分数线,和笔试成绩一起公布。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
(三)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结合资格审查结果,依据笔试成绩从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5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达不到该比例时,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适当降低比例),比例内末位笔试总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
2、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应能力。采用结构化面试的形式,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面试成绩设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面试成绩当天公布。
4、总成绩合成。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70%+面试成绩×30%)。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总成绩在新河县政府网站及县卫计局公示栏公布。
(四)体检、考察
根据考生总成绩,按照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末位考生总成绩相同,依次按照笔试成绩、学历、面试成绩的顺序高者优先,确定进入体检人选。体检工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应聘人员需关注公告,保持报名电话畅通,并按规定的时间到指定的地点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的,由人社局、卫计局、公安局对其思想政治表现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按总成绩依次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到低分顺序递补。体检合格的,进入下一环节。
(五)确定拟聘人员岗位和公示
根据总成绩、体检等结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安排选岗工作,依次按照考生成绩由高到低顺序分岗位摘牌选岗(总成绩相同的,依次按照笔试成绩、学历的顺序摘牌),确定拟聘人员岗位名单,在新河县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六)聘用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资格,按总成绩依次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到低分递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将拟聘人员名单报县委、县政府批准后,由相关部门办理及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年,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本方案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原标题:新河县2018年公开招聘卫生系统工作人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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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河县公开招聘卫生系统工作人员领导小组
2018年7月27日
文章来源:http://www.hebxinhe.gov.cn/nzcms_show_news.asp?id=6407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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