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第三季度重庆市荣昌区招聘教育卫生事业单位人员医疗岗公告【招20人】
五、考试
考试分为公共科目、专业科目笔试及面试。
(一)笔试(分值100分)
公共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专业科目为相关专业知识,分值各为100分。
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具体时间及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如招聘名额与报名人数未达到1:5的比例,不进行笔试,直接进行面试。
(二)面试(分值100分)
面试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会同相关部门共同组织,凡考生笔试有1科缺考的,取消面试资格。笔试成绩合格线=该岗位所有实际参考人员笔试平均分×80%,低于笔试成绩合格线者不得进入面试。
招聘面试比例为2:1。面试人选按面试比例,根据公共科目笔试与专业科目测试成绩之和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若最后一名面试人选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面试。
经确认自动放弃面试者,取消面试资格,其缺额可按报考该岗位考生笔试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
面试采取结构化、专业技能实作或无领导小组讨论的方式进行,量化计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以及未能形成有效竞争的岗位面试成绩未达到7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面试考官对考生面试成绩评定在60分以下、90分以上的,须在评分表中说明理由;考生面试最后结果在60分以下、90分以上的,考官组应写出书面报告,说明理由,并报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及区人力社保局备案。
面试具体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执行。
(三)考试总成绩计算方式
先笔试后面试方式:考试考核总成绩=公共科目成绩×30%+专业科目成绩×30%+面试成绩×40%(计算结果出现小数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
直接面试方式:考试考核总成绩=面试成绩(计算结果出现小数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其中:小学农村全科教师和学前教育公费师范生的综合考核,包括大学期间学业成绩、大学期间获奖、实习(见习)考核、面试共四项内容。计算方法为:考试考核总成绩=大学期间学业成绩×60%+大学期间获奖得分×5%+实习(见习)考核得分×5%+面试成绩×30%(具体计算办法参照《定向荣昌区的小学全科和学前教育免费师范毕业生考核招聘实施办法(试行)》荣教政发〔2017〕102号)相关规定。
六、体检和考察
体检人选按照拟招聘岗位人数,根据报考该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有效数字)从到低分等额确定(当总分相同时,依次按学历、笔试总成绩、专业科目成绩、公共科目成绩高者优先);若仍相同,则加试面试,以加试成绩高优先。体检由区人力社保局组织实施。
一个岗位对应多个招聘单位的,按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由考生自主选择具体单位。
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并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
体检参照《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关于确定公务员录用指定体检机构的通知》(渝人社发〔2012〕149号)等相关规定,在指定体检机构进行。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区人力社保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合格者,由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办法》,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并对其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日常学习工作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统一组织考察。考察应注重审查人事档案、诚信记录等个人情况,并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chsi.com.cn)认证和在校学习经历审查等多方查实学历(学位)真伪。
若体检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其缺额可按报考该岗位考生(面试成绩不低于70分者)总成绩从到低分进行一次性递补。考察及以后环节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
完成体检或考察环节后,放弃后续资格的由招聘单位报区人力社保局备案。
七、公示
考试、体检、考察等有关事宜,在荣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站发布(http://hrss.rongchang.gov.cn/),请考生及时关注。
拟聘人员按《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选)聘公示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办〔2010〕96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有关要求,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网、荣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学位)、专业、准考证号、考试总成绩、毕业院校(或工作单位)、毕业时间等。
八、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提出拟聘用意见,填写《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批表》和《重庆市事业单位拟聘用人员名册》等送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市人力社保局审批。
经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由招聘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等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相关待遇按重庆市有关规定执行。
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或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九、纪律要求
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公开选拔人才的重要渠道,对招聘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部令第35号)(附件5),认真贯彻《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政策规定和回避制度,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规定追究有关责任。
十、其他
本简章由各单位和重庆市荣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负责解释。招聘过程中涉及的有关问题,请按以下方式咨询:咨询电话:023-46773431(重庆市荣昌区人力社保局)
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问题和情况反映信箱:2522912065@qq.com(该邮箱不接受简历)。
原标题:重庆市荣昌区2018年第三季度考核招聘教育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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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昌区考核招聘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同意报考(工作经历)证明.doc
荣昌区考核招聘紧缺专业技术人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doc
来源:http://www.cqhrss.gov.cn/c/2018-08-03/512063.shtml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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