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江苏泰州市高港区事业单位招聘医疗岗公告【招3人】_中公网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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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江苏泰州市高港区事业单位招聘医疗岗公告【招3人】

为及时补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优化人员结构、人员素质,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精神,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事业单位39家,计划招聘55人。各单位招聘岗位、人数和相关要求详见《泰州市高港区2018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报考条件和招聘对象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2年8月20日至2000年8月22日期间出生);

4.具有各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应学历、学位;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苏人社发〔2012〕418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5.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

(二)招聘对象

1.面向高港区服务满3年的大学生村官的岗位,招聘对象为:截止2018年8月31日,服务期(聘期)符合招聘岗位要求且考核合格,现仍在高港区村(社区)任职的省选聘大学生村官。

2.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①现役军人或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②事业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岗位或者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招聘人员,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以及应聘人员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到岗后又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

③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④有政策规定或协议明确2018年8月31日前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工作由中共泰州市高港区委组织部、泰州市高港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以下简称区组织人社部门)统一组织,按照公布招聘事项、报名与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与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审批等八个步骤实施。

(一)公布招聘事项

区组织人社部门按照“事前告知,公开透明”的原则,在报名前通过泰州市高港区人民政府网向社会公布招聘信息。招聘公告、招聘岗位、专业参考目录等内容均在上述网站公布。

(二)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18年8月20日-2018年8月22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30),逾期不予补报。

应聘人员对资格初审异议的陈述申辩时间:2018年8月20日-23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30)。

资格初审单位对资格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2018年8月20日-24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泰州市高港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泰州市高港区港城路34号人力资源市场)。

3.报名方式:本人现场报名,不接受网上、信函、电话等方式报名。本人现场报名有困难的,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代报名人除必须按报名要求提供报名人的相关证明材料、报名委托书外,还须提供代报名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资格初审:报名时考生须根据所报考岗位的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1)泰州市高港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1份,可自行下载打印,详见附件2);

(2)2寸近期同底免冠正面半身照片2张;

(3)本人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

(4)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留学回国人员、赴台陆生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材料;

(5)面向大学生村官的岗位,报名者须持区委组织部出具的证明;

(6)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7)笔试报名费100元/人,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的城镇家庭和农村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相关证明材料可予以减免。

5.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公告和相关要求,根据自身条件以及招聘岗位要求,如实填写《泰州市高港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2),自行选择报考一个岗位(不得兼报、多报,否则一律取消考试资格)。报考人员在招聘全过程对自己报名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全责。如因所填写内容不真实、不准确、不全面而影响考生考试和聘用的,责任自负。

(2)招聘主管部门(单位)负责报考人员的资格初审。经审查后,办理报名手续。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笔试、面试或聘用等资格。对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3)考生报考时,须符合《岗位表》中关于专业的要求。岗位条件中专业要求为“专业类”的,相关专业范围的确定,请执行《泰州市高港区2018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考生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类别要求有差异、但本人认为是相近专业,可向招聘主管部门(单位)提出申请,填报《泰州市高港区2018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添加申报表》(附件4),招聘主管部门(单位)在审核所学课程的基础上,对同意添加的,向区组织人社部门提出添加专业目录的申请。经批准后,区组织人社部门及时在相关网站公布,考生可按正常程序报名。专业目录添加截止时间为8月21日下午4:00。凡未提出添加,及招聘主管部门(单位)未同意或区组织人社部门未批准,最后没有在网上公开添加的专业,不得作为可以报考的专业。岗位条件中专业要求为具体专业的不予专业添加。

(4)报名结束后,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达不到3:1开考比例的岗位,由区组织人社部门报市公开招聘综合主管部门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情况将在泰州市高港区人民政府网公告。因达不到开考比例岗位的报考人员,由区组织人社部门通知考生,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名时间:2018年8月24日(下午2:30-5:30),地点:泰州市高港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泰州市高港区港城路34号408室)。

(三)笔试

1.笔试方式:笔试由区组织人社部门统一组织,采用闭卷考试方式,卷面成绩为100分,50分为合格分数线,不合格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2.笔试内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知应会的综合知识。综合知识主要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和写作等。笔试不指定考试大纲和教材。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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