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下半年广西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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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成绩合格证明领取
面试结果统一公布日期为:2015年3月5日。教育部考试中心为笔试、面试均合格的考生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该证明是申请教师资格认定的必要条件,有效期为3年。考生持本人身份证到参加面试所在地市教育局领取,各地领取点地址(见附件4),领取时间另行通知。考生可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 www.ntce.cn 和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 www.gxeea.cn 查询中小学教师资格全国统一考试的相关信息。
其他未尽事宜,请与广西招生考试院自考管理与社会考试处联系,联系电话:0771—5337459,5337466,5337390。
特别提醒:
1. 本项考试合格证由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请考生妥善保管,以免影响教师资格的认定工作。
2. 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领取。
3. 代领者凭代领者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及考生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书领取。
原标题:广西 2014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公告
广西壮族自治区招生考试院
2014 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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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