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第三季度重庆云阳县考核招聘高层次人才医疗岗公告【招4人】
为适应我县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加大引进高素质急需紧缺人才力度,进一步优化人才队伍结构,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及市人力社保局《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经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现面向社会考核招聘7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和方式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考核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具有较高知识水平和较好履行职责所需要的工作能力。
(三)身体健康,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符合《云阳县2018年第三季度考核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条件一览表》(附件1,以下简称《一览表》)中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报名前一天。
(五)在国外境外高校就读的全日制学历(学位)的人员,其学历(学位)须在报名截止前获得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以下人员不纳入本次招聘范围: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定向到重庆市区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但未有效履约或未满服务期限的公费培养医学毕业生;定向到重庆市区县基层工作、但未有效履约或未满服务期限的公费培养师范毕业生;云阳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在读的非2018年应届全日制毕业生;现役军人;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且未毕业的非2018年应届研究生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报考。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考核招聘工作由云阳县人力社保局会同相关部门共同组织实施,按照公开招聘信息、报名、资格审查、考核、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 本次考核招聘采取现场报名,不接受委托报名,须考生本人到场报名方可有效。
2、报名时间:2018年9月11日上午8:30-12:00。
3、报名地点:云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云阳县双江街道望江大道919号307室)。咨询电话:023—55129685。
4、报名要求:报名者须填写《云阳县2018年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或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等岗位要求的证件原件且同时提供复印件各1份。事业单位在编的考生以及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必须提供所在单位及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附件3)。报名者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
5、专业审核有关事项
专业条件参照《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附件4,简称《专业参考目录》)审核报考专业。
因不同学历层次致使同一专业称谓不一致的,视为符合专业要求。未纳入《专业参考目录》,但经培养高校、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属同一专业的,经审核同意可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6、发布报名情况。
各岗位报名人数、通过资格审查人数情况将于2018年9月12日在云阳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上公布。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应聘并参加考试考核。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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