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下半年四川天全县事业单位招聘公告【招4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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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面试
面试工作由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会同招聘单位组织实施。主要采取结构化面试或专业测试等形式进行。
(四)体检
面试结束后,按照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未达到招聘岗位名额3倍比例的,可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会同招聘单位划定面试合格分数线,凡低于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体检、考察程序。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原人事部、卫生部颁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人力资源和社会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
(五)考察
主要考察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等方面情况,并对其报考相关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
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公示
根据考生总成绩、体检和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雅安人事考试网进行不少于7天时间的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七)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受聘人员如系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应当在公示结束后1个月内依法终止或者解除与原单位的人事、劳动关系,不能在规定期限内解除或终止与原单位的人事、劳动关系的,不得办理聘用审批(备案)手续并取消其聘用资格,由此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受聘人员管理按照《雅安市事业单位人员实行全员聘用制管理的实施意见》执行,其中参加工作的试用期为1年,再次参加工作的试用期为6个月(再次参加工作的人员是指考生原为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职在编人员)。未按招聘单位规定时间上岗或不签定聘用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本次招聘工作以人社部门办理人员聘用审批(备案)手续为结束,此后不再递补人员。
四、政策待遇
(一)编制。考核招聘人员使用事业编制,并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
受聘人员最低服务期为5年(含试用期),其中农业系统人员最低服务期为6年(含试用期),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一律不得申请辞职或调出县外。
(二)工资、补助等其他待遇。按照《雅安市引进高层次人才管理办法(试行)》(雅委办〔2011〕40号)规定,试用期满合格后,对引进的硕士研究生由用人单位发放不少于3万元的安家补助,职务、职称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办理,除享受正常的工资、福利外,每月发放人才津贴1000元,自引进之日起发放3年。安家补助于试用期满后分5年发放到位。
对符合《雅安市引进高层次人才管理办法(试行)》(雅委办〔2011〕40号)规定条件的招聘人员,按照规定执行相关政策待遇。
五、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由中共天全县委组织部、天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负责解释。招聘工作全过程接受纪委(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二)咨询电话:天全县人社局0835-7227143
天全县卫生局0835-7223142
(三)联系地址:天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四楼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
原标题:中共天全县委组织部天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关于2014年下半年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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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全县2014年下半年招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和条件一览表.xls
中共天全县委组织部
天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2014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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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