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河北滦县事业单位招聘医疗岗公告【招24人】
(四)证件审核
1、证件审核人选确定。滦县公开招聘领导小组依据笔试成绩从到低分,按照证件审核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3:1的比例确定证件审核人数。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都进入证件审核。
2、资格复审。面试前,由组织、人社部门进行资格条件复审,监察委员会进行监督。进入证件审核的人员,应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到滦县人社局,提供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进行证件审核,审原件留存复印件。经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人选资格(在网上报名时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应聘条件的考生,取消其应聘资格,对严重弄虚作假行为要追究责任),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按照岗位条件要求需提供材料的详细情况,请考生在证件审核环节详见滦县党建网。
3、资格复审时间:2018年10月29日--11月2日。
4.面试人选确定:经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确定为面试人选。2018年11月6日在滦县党建网公布面试人选名单。
(五)面试
证件审核合格者,进入面试环节。
1、面试时间和地点:面试时间定于2018年11月11日。通过证件审核的考生登录https://www.qgsydw.com/qgsydwzp/custom/hebts/网,2018年11月8日-10日打印面试通知单,面试的具体地点及有关要求详见《面试通知单》。
2、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
3、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计算面试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成绩低于60分的不合格。
面试成绩当天在考场外张贴,并及时在滦县党建网发布。
4、总成绩合成。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满分100分。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六)体检与考核
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按照招聘计划人数1:1比例,在面试合格分数线以上,从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考试总成绩相同,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笔试成绩仍相同,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考生:烈士子女或配偶,退役军人,全日制普通类学历较高者优先,具有基层工作经历或基层工作经历较长者,曾受县级以上党委、政府奖励且受奖级别较高者。如果以上条件均相同,都进入体检程序,根据体检结果择优聘用。
考生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合格的,由组织、人社部门对考生进行考核,考核内容为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违法违纪、失信等情况,考核内容还包括资格条件的复审、人事档案的审核。体检、考核不合格的、资格复审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人事档案有弄虚作假或材料不齐全等问题影响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从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
体检、考核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员信息在滦县党建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
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公示结果影响聘用、公示期间放弃,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在本岗位内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八)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人选,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进行聘用。由人社、编制部门办理编制人事相关手续。新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到岗报到工作,否则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河北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按照滦县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调整时岗位聘用工作有关问题的说明》滦职改办字[2016]25号文件精神,专业技术人员因聘用岗位发生变化,必须履行解聘、新聘手续,按新聘用的岗位等级兑现工资待遇。
(九)备案
由用人单位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拟聘人员名册》报滦县县委组织部、滦县人社局审批,县组织人事部门将《花名册》报市人社局备案。
五、有关事项
1、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考生如有骗取考试资格、伪造证件或在笔试、证件审核、面试、体检等招聘环节中有舞弊行为的,一经核实,立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应聘人员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3、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笔试、证件审核、面试、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后果由本人负责。
4、笔试成绩、证件审核人名单、面试成绩及聘用结果在滦县党建网查询。
5、本次招聘工作由监察委员会全程进行监督,并接受社会监督,监督电话:0315-7161771。
6、本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有关事项由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负责解释,联系电话8965193。
原标题:滦县关于2018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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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9月13日
来源:http://www.luanxian.gov.cn/index.php?m=content&c=index&a=show&catid=317&id=23211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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