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广东省梅州市梅江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科医生特设岗位招聘16人公告公告【招16人】
(二)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应聘人员应诚信报名,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随时取消报考资格。
填报《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时,“学习和工作经历”栏目应按时间先后顺序,从高中(中专、中职)开始,填写何年何月至何年何月在何地、何单位工作学习、任何职,其中,对大学期间的学习经历,须填写清楚、院系、专业名称。为方便用人单位审核是否构成回避关系职位,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不得漏填,以免影响审核。
3、每个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符合招聘条件的岗位。
4、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5、招聘岗位与报名人数比例达不到1:3的,该招聘岗位不予开考。
三、考试
考试主要采取笔试(闭卷)的方式进行。
根据按岗设考的原则,笔试内容为全科基础知识,笔试时间、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笔试成绩按100分计算,笔试合格分数线根据全体考生笔试整体情况综合考虑,并在笔试成绩公布时划定。笔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
笔试成绩将在笔试结束后 10个工作日内在梅州市梅江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meijiang.gov.cn/)公布。
四、体检
体检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以及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不合格的或出现放弃体检的,按总成绩高低在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递补。体检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 382号)文件规定组织实施。体检标准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五、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有关要求由招聘事业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根据工作实际成立考察工作小组统一组织实施。主要对拟聘用考察人选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通过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根据《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中组发〔2014〕9号)要求,考察将重点审核考察对象档案,严防假年龄、假学历、假履历。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可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六、公示和聘用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选名单将在梅州市梅江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meijiang.gov.cn/)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公示中发现问题不可聘用的,在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被聘用人员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并严格履行合同条款。
被聘用人员试用期按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被聘用人员身份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并按有关政策规定享受相关待遇。有服务年限要求的岗位,被聘用人员必须在聘用单位工作满规定年限后,方可申请工作调动。
七、激励和措施
(一)特设岗位全科医生福利待遇。聘期内编制内特岗全科医生执行国家统一的工资制度和标准,编制外特岗全科医生工资待遇按同岗在编人员标准核定。省级财政按每个岗位每年6万元的标准发放补助资金,补助资金不纳入单位绩效工资总量。特岗全科医生每年年度考核合格后一次性发放补助资金到个人账户。
(二)对于暂未纳制内管理的特岗全科医生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相应的社会保险待遇,由所在服务单位为其办理。
(三)特岗全科医生在乡镇卫生院的工作时间,纳入为城市卫生支援基层卫生时间。
(四)经过规范化培训的全科医生到乡镇卫生院工作,可提前一年参加卫生专业中级技术资格全科医学专业考试。特岗全科医生晋升高级职称的,按《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厅广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改革完善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工作的实施意见》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特岗全科医生聘期满后纳入常设岗位管理,对于聘期内工作业绩突出,表现的特岗全科医生,可按有关规定将其聘任到领导岗位。
八、人员管理规定
(一)特岗全科医生聘期为3年,聘期内特岗医生需全职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
(二)特岗全科医生服务期间统一变更第一执业范围为“全科医学”。由用人单位负责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三)聘期内,招聘的特岗全科医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由用人单位与相关人员按有关程序办理相关解聘手续。
九、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2、凡弄虚作假或报考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取得聘用资格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聘用资格;
3、梅州市梅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设立举报监督电话,受理群众的监督和举报,举报电话:0753-2196962;
4、本公告和附件1中各招聘单位的岗位职责简介、专业要求和其他条件等由梅州市梅江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负责解释。
原标题:梅州市梅江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科医生特设岗位公开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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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梅江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科医生特设岗位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xls
2018年梅江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科医生特设岗位招聘报考指南.docx
梅州市梅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梅州市梅江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8年10月19日
文章来源:http://www.meijiang.gov.cn/Home/NewContent?newid=91418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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