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四川阆中市事业单位招聘公告【招9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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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综合淘汰的考试方式进行。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考试成绩计算办法:
笔试总成绩=《综合知识》(或《卫生公共基础》)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60%+面试成绩×40%
所有成绩的计算均按四舍五入原则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一)笔试
1、笔试科目。包括公共科目笔试(即《综合知识》笔试或《卫生公共基础》笔试)。笔试采用集中闭卷考试方式,笔试卷面满分为100分。
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医疗卫生专业技术岗位的公共科目笔试为《卫生公共基础》,其它岗位及其它事业单位的所有岗位的公共科目笔试为《综合知识》。
2、笔试范围。
《综合知识》笔试的考试范围详见《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综合知识>笔试复习大纲》(请登陆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厅网(http://www.sc.hrss.gov.cn/)、四川人事考试网查阅或下载,不指定教材)。《卫生公共基础》笔试考试范围详见《四川省省属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岗位公共科目笔试大纲(试行)》(川人社办发〔2014〕75号,可在网上下载),不指定教材。
3、笔试时间。具体时间和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缺考笔试科目或笔试成绩为0分的报考者,视作自动放弃,取消报考资格。
4、笔试成绩公布。笔试工作结束后,由阆中市人社局于最后一科考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阆中人事人才网(www.lzrs.com)上公告。对《综合知识》(含《卫生公共基础》)考试成绩有疑问的报考者,可于笔试成绩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向阆中市人社局申请查分,逾期不再受理。查分结果由阆中市人社局在查分结束后三日内在阆中人事人才网上公布。
5、政策性加分。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以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满且经服务所在地县以上团委(或人社局、教育局)考核合格的志愿者报考事业单位的,按照《关于进一步完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有关政策的通知》(川人发〔2007〕16号)等文件规定加分。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按《关于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加分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川组通〔2010〕4号)规定加分。符合《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征兵工作的意见》(川委发〔2011〕16号)和《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大学生同等待遇问题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2〕406号)规定的退役士兵,按规定加分。
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限认定截止时间为2014年12月30日,具体加分计算办法详见本公告第五条中的考试成绩计算公式。
申请加分的报考者,务于2015年1月9日18∶00 前在工作时间将以下材料交报名处,以便审查。
申请加分的报考者,务必于报名时将服务所在地县以上相关部门出具(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由县<市、区>团委出具,“三支一扶”计划项目由县<市、区>人社局出具,农村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由县<市、区>教育局出具,大学生村<社区>干部由县<市、区>委组织部出具)的证明、考核材料、服务合同(协议)(成都市参照省“三支一扶”计划享受政策性加分人员须提供省“三支一扶”计划协调管理办公室盖章的服务证书。申请加分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本人有效的《退出现役证》、《士兵》、有关奖励证书〈证章〉和相关学历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加盖了公章的复印件交报名处,以便审查。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按规定进行加分。
材料不齐备、非原件或逾期未按要求交材料的,不予受理并作自动弃权处理,责任自负。
(二)面试
1、面试方式。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专业技能(操作)考试(测试)等方式。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2、面试主要范围:结构化面试的主要范围为意愿素质(动机愿望、职业责任感、敬业精神、竞争意识、兴趣爱好等)、智能素质(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业务能力、创新能力、组织管理能力、人际协调能力等)、人格素质(举止仪表、性格气质等)和知识素质(综合知识、专业知识)等方面。
3、确定面试入围人员。招聘单位根据各具体招聘岗位的参考人员笔试总成绩和招聘名额,从到低分按 3:1(阆中市文化馆音乐表演岗位达到或超过5:1的按5:1)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与最后一名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笔试总成绩相同的人员,一并确定为面试入围人员。
4、面试时间及地点。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届时在阆中人事人才网上公告)。
面试当日,面试人员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综合知识》笔试或《卫生公共基础》笔试《准考证》原件,按通知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准时到面试考场签到候考。签到时,上述证件不齐备以及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签到候考的作放弃面试资格处理。由此出现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面试人选。
如因缺考出现空缺而产生的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低于规定的面试入围比例时,仍视为有效比例,面试正常进行。
所有面试人员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应聘资格。
5、面试成绩公布。报考者的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报考者本人签字确认。
(三)考试成绩公布
各科考试工作结束后,由阆中市人社局于最后一科考试后5个工作日内在阆中人事人才网上公告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含笔试成绩、加分、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及排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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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