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云南大理州医疗卫生招聘特岗全科医生公告【招42人】
根据大理州卫生计生委、大理州委编办、大理州财政局、大理州人社局关于转发《云南省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全科医生特设岗位计划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大卫发〔2018〕154号)要求,州卫计委、州人社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2名特设岗位全科医生(含中医类别全科医生)到乡镇卫生院工作。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招聘工作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统一规范、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统一笔试,综合评定,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详见岗位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特岗全科医生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
2.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心,愿意长期扎根农村为农村卫生事业发展作贡献;
3.大理州内户籍,年龄40岁以下(1978年11月15日以后出生),中专及以上学历;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同时,还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且执业范围注册为临床类别全科医学专业或中医类别全科医学专业的医务人员。
2.具有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取得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认可的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转岗培训或者岗位培训合格证的医务人员。
3.具有执业医师或者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经过培训后,能够胜任全科医生岗位的医务人员。
4.具有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且执业范围注册为临床类别全科医学专业或中医类别全科医学专业的医务人员,从事临床诊疗工作5年以上(含5年,足年足月,时间截止到2018年11月15日), 经过培训后,能够胜任全科医生岗位的医务人员。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报考:
1.在编在岗的执业(助理)医师;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3.五年内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行为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4.国家和省另有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和《云南省乡镇卫生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指导意见》(云人社发〔2017〕51号)执行,招聘程序如下:
(一)发布招聘信息。在州政府、州卫计委门户网站和大理州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官网上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时间和地点:2018年11月15日至11月16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6:00),到州卫计委一楼大会议室进行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核。(市内乘坐16、11路公交车到龙山办公区终点站下车)。
(三)报名所需材料: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符合条件人员须如实填报《2018年大理州乡镇卫生院招聘特岗全科医生报名人员登记表》(附件2),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医师资格证(2018年通过医师资格考试人员提交成绩单)、医师执业资格证的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免冠半寸照片2张等相关资料,原件审核后留下复印件。报名结束后,岗位报名情况将于2018年11月21日公示在州卫计委、州人社局官网上,届时一并明确直接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及需参加笔试人员名单和领取笔试准考证的相关事宜,请考生自行上网查看。
(四)笔试面试组织
此次招聘不受开考比例限制。
1.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1:3的直接进入面试,主要对应聘人员的专业能力、综合素质进行测评,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与岗位拟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员,面试成绩未达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不得参与后续的招聘过程。
2.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大于1:3的进行笔试和面试两个程序。笔试科目为专业知识,笔试内容为医学基础知识及相关专业知识,成绩按百分制计算。笔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以1:3的比例确定拟进入面试人选。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未达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不得参与后续的招聘过程。面试由各县市卫计部门商同级人社部门组织实施。
在面试合格人员中由笔试成绩占50%和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加权合成综合成绩,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与岗位拟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员。
综合成绩计算方法如下: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在计算成绩时,笔试成绩、面试成绩通过计算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并按保留两位小数的计算结果代入综合成绩的计算表达式中,综合成绩通过计算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综合成绩出现并列时,以笔试总成绩高者胜出。
(五)体检:进入体检人员,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合格者即为拟招聘人员。体检不合格者进行复检,复检仍不合格,由本人7日内提出申请到上一级医院复检,复检结果为最终体检结果。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的,按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最多递补2次。体检工作由各县市卫计局组织,体检费用由考生自己承担。
(六)公示:体检合格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各县市卫计、人社部门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七)签订合同:设置全科医生特设岗位的县级公立医疗机构应当参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与特岗全科医生签订特岗全科医生聘用合同,聘期4年,合同中应当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八)岗位培训:州卫计委负责组织安排未参加过全科医学知识培训的人员进行为期3个月的全科岗位培训,培训合格后发放岗位培训合格证。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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