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山东济南市教育局(单位)引进毕业生公告【招100人】
应聘人员在签约后未能按规定时间取得学历、学位及教师资格证书,或因违纪等受到处分或行政处罚的,视为违约,单位有权终止协议,造成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六、聘用
拟引进人员名单报经审批后向社会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经相关部门办理聘用手续。新聘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济南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详见附件3。
原标题:济南市教育局关于部分(单位)引进毕业生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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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1月13日
原文链接:http://jnedu.jinan.gov.cn/art/2018/11/13/art_18904_2676395.html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