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山西大同大学附属医院招聘公告【招29人】
根据《山西大同大学附属医院2018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方案》(同大附医[2018] 7号)文件精神,现将我院2018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2.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3.坚持政府宏观管理与用人单位自主权相结合的原则;
4.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5.坚持突出重点、突出高端、优中选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2018年我院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9名。其中硕士及以上2名,本科及以上27名。具体招聘岗位和要求见《山西大同大学附属医院2018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表1)(以下简称:招聘岗位表)。
三、招聘对象
符合我院招聘条件和岗位所需具体要求的全日制本科及硕士研究生应往届毕业生。
四、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心理条件,身体健康。
5.具备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学历学位要求、年龄要求。本科不超过30周岁(1987年11月19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不超过35周岁(1982年11月19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不超过40周岁(1977年11月19日以后出生)及其他要求(详见“招聘岗位表”)。
6.具备拟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招聘对象:参加山西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晋西北计划) 、特岗农技人员到2018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以上的人员,以及参加山西省“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到2018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以上(含到2018年服务期满两年,考核合格以上),现仍在职的人员。
退役的全日制大学生士兵,在职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且任现职满3年、考核合格的人员,可按照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对待,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
7.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人员,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考。
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和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不满1年的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报考。
应聘者在报名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已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予聘用;参加公开招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以上现役、试用期、年龄等有关资格条件中,除有专门规定外均以2018年11月19日(公告发布之日)为截止日期。
五、招聘程序
山西大同大学附属医院公开招聘人员工作由山西大同大学统一组织。
(一) 报名时间、方式及提交材料
1.报名时间:2018年11月26日-11月28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2.报名方式:本次公开招聘只接受应聘人员本人到山西大同大学人事处人事科(行知楼1341室)进行现场报名。
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考专业必须与所学专业相符。
3.报名提交材料:报名时需填写《山西大同大学附属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同底照片4张。
(2)国内高校毕业的应聘人员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留学的应聘人员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已就业的还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职能的主管部
门同意报考意见)。
(5)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须填写打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附表3),由服务所在地和市以上派出主管部门加盖公章确认(其中:“大学生村官”由市、县两级组织部门审核盖章,“教师特岗计划”项目人员由省教育厅盖章,“三支一扶”项目人员由团省委或省人社厅盖章,“西部计划”项目人员由团省委盖章,特岗农技人员由服务地县级人社局和市农委审核盖章)。在职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由上一级组织部门开具证明材料。
有退役全日制大学生士兵经历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须提供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退伍证和当地民政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应聘者按以上顺序提交材料,材料不齐全,不予受理报名事宜。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初审由公开招聘工作办公室负责,与报名工作同时进行。根据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对报名应聘人员的基本信息、所提供的材料、应聘资格和条件等进行审查。
2.现场报名结束后,由我院招聘领导组组织相关人员组成资格复审小组,对报名初审通过人员进行复审,确定资格审查合格人员。
取得国外学历学位的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是否符合招聘条件,由我院招聘领导组组织相应专家组(3-5名本专业或相近专业专家)对其专业是否符合招聘岗位要求进行认定。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的,取消该应聘人员的应聘资格。
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将通过大同大学、大同大学附属医院网公布报名资格审查结果,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学位、毕业时间、所学专业及招聘岗位和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等。
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拟招聘人数原则上应达3:1以上方可开考,报名人数不达该比例的招聘岗位,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岗位,如减少到1名仍达不到3:1的岗位,原则上取消招聘岗位,并在发布公告的山西大同大学、山西大同大学附属医院网发布变更公告,同时负责告知被取消岗位的报名人员。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实际报名人数不达规定比例的,按规定核减直至取消岗位,不再转入一般性岗位进行招聘。
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参加考试,领取准考证时间和地点另行在山西大同大学、山西大同大学附属医院网通知。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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