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山东青岛大学招聘80人简章
一、招聘单位简介
青岛大学位于历史文化名城青岛,背依浮山,面向黄海,承载着深厚的传统文化,也充满了浓郁的时代气息。
设有35个学院,1个医学部,102个本科专业,涵盖文学、历史学、哲学、理学、工学、医学、经济学、管理学、法学、教育学、艺术学等11个学科门类。现有9个博士后流动站,13个一级学科博士点,78个二级学科博士点;37个一级学科硕士点,192个二级学科硕士点;拥有2种博士专业学位类型,涵盖18个培养领域;23种硕士专业学位类型,涵盖81个培养领域。
拥有国家重点学科2个;临床医学、工程学、化学、神经科学与行为学和材料科学等5个学科进入全球ESI排名前1%;系统科学和纺织科学与工程2个一级学科进入教育部全国一级学科排名前十名。
在校生46000余人,其中研究生9800余人,本科生35000余人,留学生1600余人。教职工3734人,其中,专任教师2546人,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者413人,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者798人。现有院士3人,外聘院士8人,长江学者8人,国家杰青11人,万人计划学科领军人才2人,国家优青4人,中科院“百人计划”人选9人,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4人,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5人,教育部新世纪人才支持计划10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56人,泰山学者52人。
有国家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1个,高等学科创新引智基地1个(国家“111”计划),国家示范性国际科技合作基地1个,国际联合研究中心1个,实验教学示范中心4个,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3个,特色专业7个,教育部卓越计划试点专业7个。
目前,青大人正肩负着新的社会责任和历史使命,秉承“明德、博学、守正、出奇”的校训精神,紧紧围绕“本科、学科、大学”的建设目标,立足青岛、融入青岛、服务青岛,在山东新旧动能转换中做出贡献、谋求发展,坚持内涵、特色发展,在“双”建设中寻求,向国际知名高水平大学的目标迈进。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厅《关于2018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7〕46号)要求,结合工作需要,青岛大学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级专业技术人员79名,初级专业技术人员1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身体健康;
4.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热爱高等教育事业;
5.应聘中级岗位的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2年11月23日以后出生);应聘初级岗位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7年11月23日以后出生);
6.符合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相关要求。
(二)岗位条件
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省人力资源社会厅网站(http://www.sdhrss.gov.cn)和青岛大学人力资源处网站(http://rlzy.qdu.edu.cn/index.htm)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报名方式:应聘人员一律采取电子邮件形式报名,电子邮件主题格式为:应聘岗位+姓名。
电子邮箱:qingdazhaopin@163.com。
报名时间:信息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
报名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
(1)《青岛大学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
(2)国家承认的学历和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身份证扫描件;
(3)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就业推荐表,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4)海外留学人员应聘的,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海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规定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
2、资格审查: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根据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面向博士研究生招聘的岗位和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岗位,经批准,采取简化程序直接面试的方式组织,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其余岗位的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
笔试内容根据专业及岗位特点确定,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笔试总分为100分,设定笔试合格分数线60分。
笔试时间、地点在报名结束后在青岛大学人力资源处网站公布。笔试成绩及面试人员名单在笔试结束后及时在青岛大学人力资源处网站公布。
2.面试
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1:3的比例,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按笔试成绩到低分依次确定,并面向社会公布。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简化程序的岗位按报名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教学能力、专业知识、语言表达、仪表风度等方面的能力。面试采用试讲和答辩方式进行,试讲和答辩成绩各占面试总成绩的50%。达不到规定比例或简化程序的招聘岗位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范围。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公布。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则按笔试成绩由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
(四)考察体检
根据各招聘岗位应聘人员的总成绩,由到低分以1: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考察采取查阅档案、个别谈话方式,主要考察拟聘用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对考察合格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由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应聘人员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从其他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省人力资源社会厅网站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报省人力资源社会厅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待遇
工资及福利按照国家、山东省事业单位及有关规定标准执行。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地址:青岛市宁夏路308号青岛大学人力资源处(办公楼231室)
联系人:姜老师 纪老师
联系电话:(0532)85951142
七、其他
未尽事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厅《关于2018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7〕46号)相关规定执行。
原标题:青岛大学2018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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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大学
2018年11月23日
原文链接:http://hrss.shandong.gov.cn/articles/ch00238/201811/ad8ee0cf-6950-4b3c-a48a-df44d64d01b6.shtml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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