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新疆塔城地区事业单位招聘医疗岗167人简章_中公网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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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新疆塔城地区事业单位招聘医疗岗167人简章

(二)笔试

1.笔试科目 :

(1)公共科目:《综合基础测试》;

(2)专业科目:报考医疗卫生岗位考生考《医疗卫生专业基础知识》,其他岗位的考生考《写作》;

(3)考试总时间150分钟,卷面总分150分。

2.笔试试卷命制:使用国家通用文字统一命制。

3.答题要求:一律使用国家通用文字答题。

4.笔试时间:2019年1月22日(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5.笔试加分:

(1)烈士配偶及其子女,笔试成绩加5分;

(2)使用国家通用文字(汉语)答题的维吾尔族、哈萨克族、蒙古族、柯尔克孜族、锡伯族、塔吉克族、达斡尔族、乌孜别克族、塔塔尔族、俄罗斯族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加5分;

(3)在疆服务期满的“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大学生村官”以及“三支一扶”人员,笔试成绩加5分(“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服务期规定一年的满八个月以上,服务期规定两年的满十六个月以上,服务期规定三年的满二十四个月以上);

(4)大学本科毕业生报考乡、镇(不含街道、社区)所属事业单位,笔试成绩加5分;

符合上述多项条件者,不累计加分;符合加分条件的应聘人员,须在资格审查时提供与所选加分项一致的相关证明材料;不符合加分条件或所选加分项与提供的材料不一致,已加分并入闱面试的人员,取消其加分并重新排名;符合加分条件,因个人原因没有加分的,不予加分。

6.笔试合格分数线:笔试合格分数线根据考生笔试总体情况由地区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确定,在公布笔试成绩时一并公布。笔试成绩不合格或有缺考科目的考生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7.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公布时间为2019年1月28日,考生可登录塔城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站自行查询笔试成绩和排名入闱情况。

(三)面试入闱资格审查

1.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招聘1—2人的岗位,按照笔试成绩由到低分1:3的比例确定;招聘3人以上的岗位,按照笔试成绩由到低分1:2的比例确定人数,笔试成绩相同者占面试入闱名额,笔试成绩相同且同为最后一名入闱面试者,一同入闱面试。应聘人员达不到笔试合格分数线出现空缺岗位,该岗位列入补录岗位;达不到规定入闱面试比例的,可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资格审查,入闱面试人员须达到规定的面试合格分数线60分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2.面试入闱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另行公告。可登录塔城地区政府网(www.xjtc.gov.cn/)、塔城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站自行查询。

3.资格审查要求:面试入闱人员资格审查,需在塔城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页自行下载、填写《2018年塔城地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审查表》,并持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打印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可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在线验证系统”进行验证、打印),以及招聘岗位需要的其他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到资格审查地点进行现场审查,其中:

(1)烈士配偶及其子女须提供民政部门颁发的烈士证书和证明其亲属关系的相关材料原件、复印件。

(2)报考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含当年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岗位,须提供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当年达到合格分数线成绩单);报考具有助理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含当年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岗位,须提供助理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当年达到合格分数线成绩单)。

(3)报考执业护士资格证书(含当年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岗位,须提供执业护士资格证书(当年达到合格分数线成绩单)。

(4)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须提供地(州、市)、兵团师及以上西部计划志愿者管理办公室(团委)证明和志愿服务证书。

(5)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官”须提供地(州、市)、兵团师及以上组织部门相关证明。

(6)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须提供地(州、市)、兵团师及以上人力资源社会部门(“三支一扶”办公室)证明或期满服务证书。

(7)在职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其中,人事管理权限在县(市、区)、兵团师及以上组织或人力资源和社会部门的,须提供县(市、区)、兵团师及以上组织或人力资源和社会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教育、卫生系统工作人员须提供同级教育、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四)面试

1.面试组织:面试工作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

2.面试人员确定: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进入面试。

3.面试形式、时间、地点及费用: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及具体岗位面试时间另行公告,请登录塔城地区政府网、塔城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站查阅公告。面试费40元/人,由塔城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按物价部门规定的标准收取。

4.面试要求

(1)参加面试的考生在正式面试开始前40分钟到达指定的候考地点集中。面试正式开始后到达候考地点的考生,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2)面试前,考生须提供《报名表》、《笔试准考证》、《资格审查合格单》和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面试结束时原件退还本人。

(3)面试期间,对面试人员实行封闭管理,严禁携带易燃易爆,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候考室和面试考场。

(4)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6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5)入围面试人员经确认放弃面试资格的,可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入围面试人员;面试当日因个人原因自动放弃面试资格,不再递补。

5.总成绩计算:

非医疗卫生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笔试科目数×50%+面试成绩×50%;

医疗卫生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笔试科目数×60%+面试成绩×40%。

6.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选。笔试成绩相同的,以《综合能力测试》科目成绩高者进入下一环节。

(五)体能测试(需要体能测试的岗位)

1.需参加体能测试的岗位详见《2018年塔城地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设置一览表》(附件1)。

2.体能测试按招聘岗位计划人数1:2的比例,按总成绩从到低分确定人选。凡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体能测试。成绩当场公布,不合格者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出现空缺的,按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

3.体能测试标准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

4.体能测试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另行公告通知,请登录塔城地区政府网、塔城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站查阅。

(六)体检

体检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根据总成绩排名确定。参加体检的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地点集中,由人社部门会同相关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到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按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用体检标准(试行)》、《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项目(试行)》,公安系统岗位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附件:4、5、6)。

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要求复查的,经地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另行指定二级甲等以上综合医院进行复查,复查结果为最终结果。因体检不合格岗位出现空缺名额,可按该岗位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体检费用由考生负担。体检不合格者不能聘用。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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