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广西南宁市第一人民医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生150人简章_中公网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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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广西南宁市第一人民医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生150人简章

南宁市第一人民医院(广西医科大学第五附属医院)是区内享有较高声誉的百年老院之一。始建于1914年,经过一百年的发展,医院已发展成为一家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健康教育、康复于一体的三级甲等综合医院。 我院师资力量雄厚,拥有高级职称卫生专业技术人员283人(其中正高56人),广西医科大学硕士研究生导师16人,现有编制床位1244张。作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根据国家、自治区相关文件要求,现公开招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150名,凡符合以下条件者均可报名,经考试择优录取,培训期间医院提供良好的培训条件及一定的生活补助,培训完成,经区卫计委考核合格者颁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培训结束后自行择业,可择优留院工作。招生方案如下:

一、招收对象及报名条件

(一)社会学员:临床医学、医学影像学、医学检验(限有资格考取国家医师执照的毕业生)、全科医学专业的应届及历届本科、硕士或博士毕业生(含7、8年制)。

(二)单位委培学员:临床医学、医学影像学、医学检验(有资格考取国家医师执照的毕业生)、全科医学专业的应届及历届本科、硕士或博士毕业生。送培单位在编职工或与单位签订正式聘用合同的职工,培训结业须回送培单位工作。

全科、儿科、精神科可享受额外紧缺专业倾斜性补贴等待遇,对于非定向委培的参加全科专业住培的学员,结业后医院优先招聘到我院全科医学科或医院的社区服务中心工作。

二、招生数量及专业见附件

三、招收录取程序

(一)网络报名:

(1)网络报名时间:2019年3月31日前。

(2)网络报名方式:将以下材料以“姓名+报考专业”命名,打包发送到邮箱:nnsygpzs@126.com。

(3)网络报名材料清单如下:

①附件1.报名表。

②附件2.南宁市第一人民医院2019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报名人员信息汇总表。

(二)材料提交:

(1)材料提交时间:2019年4月10号前。

(2)材料提交方式:配送或者直接递交,地址:南宁市青秀区七星路89号南宁市第一人民医院10号楼403,电话:0771-2636271,邮编:530021,需提交的材料清单如下:

①报名表贴上近期1寸免冠照片,并在所在或单位意见处加盖公章(原件);

②个人简历;

③本科成绩单复印件(加盖教务部门公章,应届生可毕业后补交);

④英语水平考试成绩单复印件;

⑤身份证复印件;

⑥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应届生可毕业后补交);

⑦单位介绍信(委培学员须提交);

⑧硕士、博士除了提交上述资料外,还需提交有考核结果的临床轮转情况、论文发表情况;

⑨有执业医师资格证、执业证者须提交两证复印件。

(三)统一考试:

(1)统一考试时间:2019年4月,具体考试时间参照自治区卫计委下发的住培招生统一考试时间。

(2)考核方式及内容:医院根据培训专业基地需求组织理论考试、操作考试及面试,理论考试为选择题,所有专业统一理论考试题目,命题范围均为第五版《医学临床“三基”训练医师分册》;操作考试包括心肺复苏、体格检查、内科四大穿刺等基本操作;面试内容为临床思维、表达能力等个人综合素质。

(3)考试地点:南宁市第一人民医院,具体地点待定。

(4)录取:医院根据考试及面试结果和相关资料综合评分,择优录取,额满为止。未招满额的专业基地,根据报名人员自愿服从调剂培训方向进行重新调配,报医院审定后正式录取。

(5)录取公示方式:一般为面试后七个工作日后将拟招收录取名单在南宁市第一人民医院官网通知公告栏(http://www.nn1yy.com/CL0498/index_1.html )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科技教育网(http://gxwskjw.91huayi.com/Page/MainPage.aspx)予以公示,公示期满根据公示结果确定录取名单。

四、培训时间及内容:

应届本科生和科学学位硕(博)士研究生培训时间为36个月(2019年8月1日-2022年7月30日);已经获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的历届毕业生及专业硕士学位研究生可以根据其实际临床经历,经基地就实际临床能力进行考核后其培训时间可以认定为24个月。因特殊情况在规定时间内未按要求完成培训任务或考核不合格者,培训时间顺延,顺延时间最长不超过3年。

培训内容根据国家卫健委及区卫健委相关规定执行,培训内容分为专业理论和临床实践,包括医德医风、政策法规、临床实践能力、专业理论知识、人际沟通交流等,重点临床诊疗规范能力。

五、培训证书发放:完成规范化培训并考核合格者,颁发由国家卫计委统一印制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六、培训及待遇

(一)学员与医院签订《南宁市第一人民医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协议》,休假及病、事假按医院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社会化学员人事档案统一放回生源地,由生源地档案管理机构代理,享受国家规定的基本社会保险,工资待遇按国家政策规定标准发放;单位委托培养学员的档案参照原单位职工管理,培训期间其工资待遇、相关保险等由原单位负责发放,原单位发放的工资低于我院同等条件住院医师工资水平的部分由我院负责补齐;所有住培学员均享受生活补助,独立值班的学员可享受夜班补助。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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