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重庆渝中区招用社区专职老干部服务人员2人简章
根据我区“四就近”工作需要,拟招用2名社区专职老干部服务人员,按照(渝社办发〔2015〕3号)文件精神,有关事项如下。
一、招用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方针,按照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用计划
本次共招用社区专职老干部服务人员2名。
三、招用对象岗位职责
招用单位:渝中区相关街道社区。
岗位职责:社区老干部信息管理、日常探望、节假日慰问、组织社区老干部政治学习及文体活动、利用并开发社区及各种社会资源为老干部提供就近生活服务、组织老干部在社区发挥作用,完成上级老干部工作部门、街道、社区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四、招用条件和范围
(一)招用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能力;品行端正,作风正派,遵纪守法,未受任何处分;热心老干部工作,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道德素质。
3、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4、年龄为22周岁及以上、40周岁及以下(1979年2月22日至1997年2月22日期间出生)。其中,具有社区工作经历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50周岁。
5、户籍地在主城九区或居住地在渝中区。
(二)招用范围
1、凡符合招用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2、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属于招用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
五、报名程序
(一)报名时间
2019年2月26日-2月27日9:30—11:30,14:00—18:00
(二)报名地点
渝中区委老干部局(渝中区和平路211号)。
(三)相关证件
报考人员需提供《简章》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具体应提供的证明材料包括:(1)户口、身份证;(2)毕业证;(3)本人近期1寸登记照两张;(4)户籍在主城九区外,但居住地在渝中区的,必须提供加盖所居住社区公章的证明;(5)有社区工作经历的,必须提供加盖所在单位公章的工作经历证明。
(四)承诺诚信报考
报考时,报考人员应如实准确填报各项报名信息,报考时须填写诚信承诺书,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对伪造、变造、冒用有关证件、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恶意注册干扰正常报名秩序的,一经发现,即取消报考资格,并按国家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六、考试
考试分笔试、面试。
(一)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二)面试
进入面试人员按招用计划1:5比例确定。若进入面试最后一名的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人员均进入面试。面试人员须持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参加面试。
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
七、体检
面试合格后,进行体检。
八、政审
政审工作由渝中区委老干部局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九、公示
体检合格后由渝中区委老干部局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十、劳动合同及薪酬待遇
按照市老干部事业发展协会标准实施,招用人员每人每月2700元(工资及补贴),同时为其购买五险(个人缴纳部分代扣)。
一经招用,由市老干部事业发展协会负责同社区专职老干部服务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一年一签,社区专职老干部服务人员年度考核合格可续签合同。由市老干部事业发展协会负责工资、补贴发放。
十一、其他事项
请考生在报名招考期间保持所提供通讯方式畅通,因本人原因未获知相关信息而影响考试或招用的,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本简章由渝中区委老干部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23-63890807
联系人:吴英杰
原标题: 渝中区公开招用社区专职老干部服务人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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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重庆市渝中区委老干部局
2019年2月22日
来源:http://www.cqgkyy.cn/html/xwdt/rczp/19/02/265.html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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