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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山东省齐河县中医院招聘专业技术人员12人简章

为进一步优化医院卫生队伍结构,满足医院岗位需求,根据医院业务发展,经研究决定:2019年齐河县中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2名专业技术人员,新进人员实行聘任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二)爱岗敬业,热爱医学和护理专业。有较强的责任心,良好的服务意识和沟通能力。

(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及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专科(护理专业为中专、临床、检验、计算机专业为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五)护理专业身高在160cm以上,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齐河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2、现役军人;

3、在读非应届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且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作为条件报考;

4、被机关事业单位辞退或者被开除公职的;

5、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6、曾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招聘专业、人数及岗位要求:(附件)

三、报名和资格初审

(一)报名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现场报名、现场审核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19年2月28日—— 3月1日上午(截止到11:00)

报名地点:齐河县中医院人事科

报名时提交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证书、职称证书、报考职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所有证件均要求携带原件和复印件),本人照片2张。考生必须认真阅读并理解有关招聘的内容和要求,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书记载为准)应当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一致。

(二)资格初审

在报名期间,医院成立齐河县中医院专业技术人员招聘领导小组,负责对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审核。对具备报考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审核的人员,要说明理由。

四、考试及资格审查

考试实行百分制,分为笔试(100分)和面试(100分)。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以笔试准考证为准。报名结束后,通过资格初审考生须到齐河县中医院人事科领取笔试准考证。未及时领取准考证的,后果自负。

2、确定面试人员。根据同岗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由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达不到计划聘用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若进入面试范围的最后一名有若干重分者,一并进入面试。因取消资格或放弃面试(以本人书面材料为准)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二)资格审查

拟进入面试的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向医院人事科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相关证明材料提交的时间以齐河县中医院发布的面试资格审查公告为准。

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有关审核材料的,视为放弃。资格审查小组严格审核考生提交的有关证件及报考材料,并通过相关网站审核学历、专业及资格证书等材料是否属实,同时审查应聘人员的任职回避情况。经审核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

(三)面试

1、面试采取结构化和专业素质相结合的方式,每人备考时间不超过5分钟,答题时间不超过5分钟。面试地点及要求见《面试通知书》。《面试通知书》的公告将由齐河县中医院人事科发布。未及时咨询领取《面试通知书》的,后果自负。

五、成绩公布和考察体检

(一)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50 %,面试成绩占50 %的比例,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

(二)确定考察体检人员。根据招聘岗位和计划,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考察体检人员并公布;如各招聘岗位进入考察体检人员最后一名有若干重分者,采取按笔试成绩、取得执业资格、学历层次依次优先的办法确定考察体检人选;仍相同者,一并进入考察体检范围。列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如有放弃(以本人书面材料为准)或其他原因造成的空缺,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三)考察政审。调阅考生档案,对考生提交的证件及相关资料进行审核,并核实是否有违法违纪等行为。

(四)体检。体检在齐河县中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对因身体条件受限而坚持报考在体检环节中取消资格的,责任自负。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取消资格。未经招聘单位同意,考生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取消资格。

公示前,因考察、体检不合格或放弃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照该岗位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并进行考察体检。

六、公示

对考察体检合格的人员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一经公示,因举报经查实不合格、自愿放弃以及其他原因所造成的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七、聘用

公示结束合格者,由医院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合格者予以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咨询电话:0534-5620370

原标题:2019年齐河县中医院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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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齐河县中医院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doc

齐河县中医院

2019年2月27日

文章来源:http://www.sdqhzyy.com/nd.jsp?id=174#_np=106_313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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