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辽宁台安县全科医生特设岗位招聘公告【招4人】
(二)笔试
1、笔试内容
笔试内容为全科医师专业相关内容,笔试满分为100分,根据成绩汇总分析确定最低合格分数线。(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教材)。
2、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详见准考证)。
(三)面试
1、面试
依据笔试成绩从到低分,按招聘岗位1:2比例确定面试人员。未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参加面试。最后一名面试人选的笔试成绩如出现并列者,同时参加面试。面试总分100分,实行结构化面谈,主要考察考生的举止仪表及语言表达、逻辑思维、综合分析、应变协调、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2、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成绩查询
1、台安县政府网站公布入围人员笔试、面试成绩;
2、成绩查询电话:0412-4890303。
(五)体检和考核
根据考生笔试、面试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分别保留两位小数),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人员。总成绩并列者,依次以面试成绩高低、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工作经历、毕业时间先后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选。
1、体检。体检内容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因体检不合格或报考人员自愿弃权等原因出现的岗位空缺,需递补的,按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递补,确定递补体检人员应在一周内完成,递补仅限一次。
2、考核。考核由主管部门会同用人单位组织。重点对应聘者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考核中发现有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应聘资格。需递补的,按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递补。确定递补考核人员应在一周内完成,递补仅限一次。
(六)公示
经体检考核后,确定拟聘用人选名单在台安县政府网站(http://www.lntaian.gov.cn/)向社会公示,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七个工作日。
五、招聘人员岗位聘用及管理
1、经公示无异议且没有其它影响录用情况出现,确定最终录取人员名单,报市级主管部门和县政府批准后,经确定正式聘用的考生须在15个工作日内提供聘用所需材料,与聘用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按有关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逾期不办理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2、特岗全科医生聘期为5年,由县级卫生健康局协商同级编办、人社等部门,派遣至相应政府办乡镇卫生院工作,期间必须注册为全科医生或在原有执业范围项加注全科医学。乡镇卫生院负责按程序办理执业医师注册手续或执业地点、范围变更手续等。
3、特岗全科医生人事档案由县级公立医疗机构管理,党团关系转至所在乡镇卫生院。
4、聘期内,特岗全科医生的日常管理、绩效考核(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由乡镇卫生院负责,考核结果报县级公立医疗机构备案,对成绩突出,考核者,在绩效工资分配时予以考虑;对考核不合格者,应当按照规定程序调整工作岗位,直至解除聘用合同。
5、聘期满后,遵循本人自愿的原则,在有空编空岗的情况下,鼓励特岗全科医生继续留在乡镇卫生院工作,当地编办、卫生健康局和人社等部门给予办理相应人事关系,纳入乡镇卫生院常设岗位管理;愿意回到人事关系所在的县级公立医疗机构工作的特岗全科医生,全部纳入县级公立医院常设岗位管理,返回县级公立医院工作。
六、薪酬待遇及职务晋升
(一)薪酬待遇
聘期内,特岗计划的全科医生执行国家统一的工资制度和标准,享受所在县级公立医疗机构同类人员工资及待遇。特岗全科医生在镇场街道卫生院工作期间,镇场街道卫生院要为特岗全科医生提供必要的住宿和生活条件。
(二)职称晋升
特岗全科医生在镇场街道卫生院的工作时间,计算为城市医生在晋升主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前,到基层累计服务的时间。特岗全科医生在镇场街道卫生院工作期间,按国家规定年限标准,可提前一年参加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相应资格的,可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三)教育培训
积极开展全科医学继续教育活动,为特岗全科医生提供具有全科医学特点,针对性和实用性较强的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特岗全科医生按规定接受继续医学教育。
市卫生计生委负责组织对聘用人员进行岗前培训。由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统一组织未取得全科医学培训合格证书的人员分年度进行全科医生岗位培训。培训3个月,经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考核批准,报市卫生计生委备案,在执业范围项加注全科医学后,方可正式上岗。累计培训时间达到1年的,经考核合格,颁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合格证。
七、有关要求
全科医生特岗计划招聘工作按照国家、省及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于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将其违纪情况载入本人诚信记录,并在三年内不得参加本县事业单位招聘;对违反规定已被招聘的人员,一经查实,应立即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对违反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给予处分;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咨询电话:0412-4890303
原标题:台安县全科医生特设岗位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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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安县人力资源和社局台安县卫生健康局
2019年3月1日
原文链接:http://www.lntaian.gov.cn/zwgk/gg/18224.shtml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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