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江苏昆山市事业单位招聘医疗岗公告【招11人】_中公网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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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江苏昆山市事业单位招聘医疗岗公告【招11人】

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11〕46号)和《苏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苏办发〔2011〕27号)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我市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8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条件等详见《2019年昆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岗位表可在以下网站查询:昆山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ks.gov.cn/)。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3年3月13日至2001年3月15日期间出生);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且职称与岗位要求相符的应聘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78年3月13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且职称与岗位要求相符的应聘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73年3月13日以后出生);

5、具有国家教育部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以研究生学历(专业)报考的人员不受户籍或生源地限制;以本科学历(专业)报考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19年应届毕业本科生不受生源地限制;以本科学历(专业)报考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19年应届毕业研究生限苏州生源地或苏州户籍;以本科学历(专业)报考的社会人员限苏州户籍;具有与岗位需求相匹配的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人员不受户籍限制;

6、符合政策性安置或照顾条件的报名者(如:夫妻分居两地、父母身边无子女、符合随军条件的军人配偶等),不受户籍限制。夫妻分居两地,指一方已经具有昆山户籍,目前在昆山有固定工作并参加社会保险,另一方是非昆山户籍的报名者。父母身边无子女,指父母双方都具有昆山户籍,子女是非昆山户籍的报名者;

7、具备岗位表中要求的资格条件。其中,“专业”条件按《江苏省2019年公务员考试录用专业参考目录》设置;招聘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工作经历按实累积计算,基准时间为2019年3月15日;

8、招聘对象中的2019年应届毕业生,指国(境)内全日制普通高校2019年毕业并且在8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目前尚未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往届毕业生和持各类成人教育毕业证书应聘的人员按社会人员报考;2018年1月1日至报名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且尚未就业的留学回国人员,可以按2019年应届毕业生报考,其他留学回国人员按社会人员报考;

9、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或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事业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岗位或者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招聘人员,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以及应聘人员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到岗后又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

(3)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4)有政策规定或协议明确2019年8月31日前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报名和资格审核

(一)报名方式、时间

1、报名方式: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进行。

2、报名网址:昆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网上报名系统(http://58.211.238.57:8003/sykszksitepro/actions/home)。

3、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19年3月13日9:00—3月15日16:00。(照片要求:近期免冠正面二寸证件照,像素130X170,JPG式,30KB以下。)

4、资格初审时间:2019年3月13日9:00—3月16日16:00。

5、应聘人员对资格初审异议的陈述申辩时间:2019年3月13日—3月17日的9:00-16:00。

6、对资格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2019年3月13日—3月18日的9:00-16:00。

7、缴费时间:2019年3月13日9:00—3月19日12:00。

(二)网上确认

1、报考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可向负责资格审核的部门陈述申辩,联系方式为:0512-57371237。

2、通过初审人员须使用具有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报名费100元/人,享受最低生活的城镇家庭和农村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先缴费确认,若没有违反考试纪律,参加考试后,凭相关单位出具的证明到昆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办理减免考试费手续。

3、通过初审并且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报名。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报名无效。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不能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因身份证不一致而造成不能如期参加考试的,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2、进入笔试、面试环节的考生须按系统公告的通知在规定时间内,自行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面试通知书》,逾期作放弃处理。

3、本次招聘笔试开考比例为3:1。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应聘岗位被取消的报名人员可在2019年3月20日9:00—12:00登陆网上报名系统,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逾期未改报或改报不的,统一办理退费手续。

4、应聘人员须诚信应聘,不弄虚作假、不违规违纪,须对照招聘岗位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凡有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行为者,一经查实,将根据有关规定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考试成绩、聘用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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