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重庆云阳县卫生健康事业单位招聘80人简章
为进一步改善我县卫生人才队伍结构,促进我县卫生健康事业快速发展,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及《关于做好区县事业单位赴高校公开招聘毕业生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66号)等相关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现公开招聘云阳县卫生健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按照任人唯贤、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用人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面向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或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的本科生,公开招聘卫生健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80名。具体招聘单位及岗位条件详见《云阳县公开招聘卫生健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情况一览表》(附件1,以下简称《一览表》)。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凡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6.具备国家规定的该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7.专业条件参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普通高校专业目录和《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均简称《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因不同学历层次致使同一专业称谓不一致的,视为符合专业要求。与招聘公告明确的《专业参考目录》中专业称谓不一致,但经负责资格条件审查的单位审核认定,与招聘专业设置要求一致的可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8.在国外境外高校就读的全日制学历(学位)的人员,其学历(学位)须在2019年7月31日前获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9.自愿在所报考单位工作(服务)5年及以上。
(二)以下人员不纳入本次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在读的非2019年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乡镇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未满服务期限或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医学生;尚未建立人事关系但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按程序完成体检或考察的拟聘用人员;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四、招聘办法及程序
(一)招聘时间及地点
2019年3月16日上午9:00-13:00参加2019年春季西部医药卫生人才交流会(重庆市高新区科园四路269号陈家坪展览中心),组织统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研究生学历毕业生或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的本科生,3月16日下午2:30参加考试考核;本科、专科学历毕业生,3月17日上午9:00-10:30参加笔试,面试时间现场另行通知。
考试考核地点:重庆陈家坪会展中心(具体地点和时间以报名现场告知为准)。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主管部门会同用人单位负责,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简章》要求的“招聘范围和条件”,以及《一览表》中各个招聘岗位的要求,结合本人实际情况选择本次招聘中符合自己条件的一个岗位报考(不得同时报考多个岗位)。报名时需提交材料:(1)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2)自荐书(包括本人基本情况、思想品德、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大学期间各科学习成绩、各类获奖证书、奖学金证书、社会实践情况等内容)。(3)《云阳县公开招聘卫生健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3,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4)本科、专科毕业生须提供《就业推荐表》(须由所在院系负责人签字并加盖院系公章)和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5)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的本科生须提供规培合格证或成绩合格单或住培基地2016级的在培证明。报名结束后,招聘工作组按照《简章》规定条件,依据考生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审查了解考生的相关情况,确定进入考试考核人选,报招聘工作组审核备案。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聘者参加考试考核。报名人数和资格审查通过人数在报名地点张贴公布。
各拟招聘岗位人数与资格审查合格人数比例须达到1:2,未达到该比例的,相应递减拟招聘岗位人数至规定比例,无法递减的,取消招聘;其中属急需紧缺人才的,经市人力社保局认定同意,可作为紧缺岗位开考。
(三)考试考核办法
1.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或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的本科生考试考核办法:
采取专业技能实作方式进行考试考核,时间不少于10分钟,内容为报考岗位相关实作技能。分值100分,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
考试考核总成绩=专业技能实作成绩。
2. 本科、专科学历毕业生考试考核办法:
(1)笔试(分值100分)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考试科目详见《一览表》(附件1),分值100分。笔试采用客观性命题,用2B铅笔作答,参加笔试的人员凭身份证提前20分钟进入考场(自带必备的考试用品)。
笔试成绩、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于笔试结束后在考点张贴公布。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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