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江苏苏州市吴江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招聘专业技术人员116人简章_中公网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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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江苏苏州市吴江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招聘专业技术人员116人简章

(四)报名注意事项

1, 本次招聘所需报名材料在现场资格审核时均要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由招聘单位留存。报考人员须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因身份证不一致而造成不能如期参加考试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现场确认时需报考人员本人到现场报名。如本人确有困难不能到现场确认的,可委托家人或亲友代为报名,代报名人除提供上述规定的报名材料外,另须出示其身份证原件(交复印件)。

2, 因本次招聘将统一组织笔试,因此每个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未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在报名资格审核期内,可以(申请〉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岗位开考比例见《2019年苏州市吴江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由主管部门按规定的程序办法核减招聘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报考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将由主管部门通知,选择改报其他岗位或办理退费手续。补报名时间:2019年3月26日16:30-18:00。

3, 报考人员须对照本《简章》规定的招聘岗位和招聘条件如实申报,所提供的报名材料必须齐全且真实有效。在整个招聘全过程,如发现报考人员条件不符合《简章》规定的,或与招聘单位对报考人员所报考岗位的资格审查口径不相符合的,一经查实随时取消应聘和录取资格,责任由报名者自负。

4, 报考人员对审核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在资格审核现场向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陈述申辩,陈述申辩时间:2019年3月25日―3 月 26 日,每天上午 9:00—11:30,下午 13:00—16:00,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对异议的处理时间:2019年3月25:00—3月26:00 ,每天上午 9:00—11:30,下午 13:00—16:00。

5・根据苏州市物价局、财政局《转发江苏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明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收费政策的复函〉的通知》(苏价费字(2007) 204号、苏财综字(2007) 44号)规定,对所有资格审查合格参加笔试的考生收取笔试费100元/人,并对通过笔试进入面试的考生收取面试费100元/人。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可凭县(市)、区以上政府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的证明和低(复印件)或县(市)、区以上农村扶贫机构出具的特困证明等(复印件)减免考试费。

五、笔试

1.笔试时间:2019年4月13日(星期六),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报考人员应携带笔试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2・笔试的形式和内容:笔试采取闭卷笔试法,内容为拟报考岗位专业要求相关知识,详见《2019年苏州市吴江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开考专业表》(附件2),笔试不指定复习教材。

3・笔试成绩查询: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笔试成绩的50%为合格分数线。考生可登录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zgwj.gov.cn/"公告公示"栏目查询考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笔试成绩从髙分到低分,按3: 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3: 1比例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六、面试

1.面试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方式和内容: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面试内容以考察报考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和综合能力为主。

3・面试成绩和总成绩: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2位小数,第3位四舍五入,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计算总成绩。面试成绩占招聘考试总成绩的50%,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4・在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根据招聘考试总成绩按照招聘计划人数1: 1的比例从髙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总成绩相同的取笔试成绩髙者。招聘考试总成绩和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面试结束后当天在面试考点张榜公布,并随后在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5,面试结束后,各健康医疗根据新录用人员分配工作方案,对进入体检人员按同一岗位内招聘考试总成绩从髙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统一选岗并确定具体工作单位。

七、 体检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八、 考察和资格复查

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参照录用公务员考察标准,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九' 公示' 录取和聘用对通过考察和资格复查合格的应聘人员名单在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因考生体检、考察和资格复查不合格或主动放弃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书面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报区人社局审核备案。如递补,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招聘考试总成绩从髙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录用后(录取通知书开出之日起)放弃录用资格的,不再递补。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和资格复查、公示合格者,办理录用手续。考生录用后,须按规定的时间及时报到,如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由本人负责协商解决。考生在办理录用报到手续前,应及时将本人档案关系转移至吴江。新录用人员与工作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试用期约定为6个月(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与事业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自谋职业。新录用人员须在聘用后三年内取得国家规定的相应工作岗位执业资格(专业技术职称),未按期取得者将解除(终止)聘用合同。

十、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对单位和个人违庾招聘规程一经查实的,按国家、省、市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中纪律与监督的有关规定处理。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招聘工作纪检监督电话:0512-63160055,招聘工作举报电话:0512-63950942 (区人社局〉,政策咨询电话:

0512-63160070 (区卫健委)。

十一、本《简章》由苏州市吴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和苏州市吴江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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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苏州市吴江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简介表

2019年苏州市吴江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开考专业表

吴江区北部、南部、中部健康医疗简介

苏州市吴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苏州市吴江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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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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