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新疆医科大学第一临床医学院暨第一附属医院招聘209人方案(编制外)_中公网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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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新疆医科大学第一临床医学院暨第一附属医院招聘209人方案(编制外)

根据《关于印发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的通知》(新人社发【2013】141号)和《关于创新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新人社发〔2017〕81号)文件精神,结合医院发展需要和实际情况,2019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师岗位、技师岗位、护理岗位、管理及其他专技岗位,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2019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师岗位、技师岗位、护理岗位、管理及其他专技岗位209人(编制外),其中医师岗155人、技师岗21人、护理岗30人,其他专技岗3人(具体需求见附件)。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犯罪及其他不良记录;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政治立场坚定,服从组织安排,热爱医疗事业;

(五)具备胜任岗位的身体条件;

(六)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执业资格、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和工作能力;

(七)具备招聘岗位所公布的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须取得国家教育部留学认证;

(八)民语言应聘者(民考民)须达到中国少数民族汉语水平等级考试(MHK)四级乙等标准;

(九)应聘者年龄须符合相应岗位要求的年龄:博士45岁及以下,硕士40岁及以下,本科35岁及以下,大专28岁及以下(28岁及以下指1991年1月1日后出生的人员,其他年龄要求以此类推);

(十)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和要求。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时间:2019年4月17日至4月27日;

2.方式:登陆我院招聘网站,如实填写个人简历后选择应聘岗位(http://222.82.243.204:8888/hire/hireNetPortal/zp_homepage.do?b_hquery=link?&cms_chl_no=529&menuType=0&chl_id=529?b_hquery=link&cms_chl_no=517&menuType=0&chl_id=517),点击“社会招聘”,然后注册个人信息,申请相应岗位);

3. QQ群号:1005424880(医技群)、1005629822(护理群),请务必及时加入QQ群,后续通知均在群里发布。

联系电话:4362637(人力资源部人事科)

联系人:赵老师、杨老师

4.注意事项:应聘同一岗位,应聘人员与招聘人数之比应不低于3:1。报名不足3:1的岗位,需报大学审批后,调整为2:1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每位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多报视为无效信息。

(二)资格审查(含政治审查)

1.时间:2019年4月17日至4月27日,报名后即可来现场审核;

2.地点:新医大一附院行政楼人力资源部141办公室;

3.须携带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初始学历至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由学位办开具可按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证明);各学历需同时提供:学信网认证学籍信息+学历信息,必须带二维码;学位网认证学位信息;

(3)国家英语(四、六级)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4)中国少数民族汉语水平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规培合格证、资格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6)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

(7)政治审查表。

4.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以上报名步骤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一切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报考人员所填写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及聘用资格。

(三)笔试

1.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地点:以公告为准;

3.内容:主要测试应聘者的综合能力。采取国家通用语言命题、答题,笔试成绩满分100分,以闭卷方式进行;

4.参加公开招聘人员,笔试结束后,根据成绩从到低分按照岗位招聘数1:3比例确定进入下一环节的人员,未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者,视为放弃应聘。

5. 笔试加分:

(1)烈士配偶及其子女,笔试成绩加5分;

(2)使用国家通用文字(汉语)答题的维吾尔族、哈萨克族、蒙古族、柯尔克孜族、锡伯族、塔吉克族、达斡尔族、乌孜别克族、塔塔尔族、俄罗斯族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加5分;

(3)服务期满的“大学生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大学生村官”以及“三支一扶”人员,笔试成绩加5分。

(4)符合上述多项条件者,不累计加分;符合加分条件的应聘人员,须在报名及资格审查时提供相关资历证明材料。

6.应聘岗位仅为博士和应聘岗位为儿科医师岗、心理医学医师岗、急救·创伤医师岗、重症医学医师岗的应聘人员采取考核方式进入,不参加笔试。

(四)试工考核

1.试工:应聘人员应参加为期不少于两周的试工;

(1)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地点:以公告为准;

(3)人员:笔试后进入试工阶段人员,如有放弃者,经医院批准可按报考同一招聘岗位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或取消此岗位的招聘计划。

2.考核:试工后组织考核,试工考核成绩不得低于80分,低于80分者视为试工考核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1)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地点:以公告为准;

(3)内容:技能操作考核、试工考察表现,成绩满分100分。其中技能操作30%,试工考核评价70%;

(4)注意事项:未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试工考核者,视为放弃。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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