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四川苍溪县招聘高层次紧缺人才医疗岗公告【招10人】_中公网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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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四川苍溪县招聘高层次紧缺人才医疗岗公告【招10人】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等有关政策规定,经批准,我县拟面向社会开展2019年夏季公开引进高层次紧缺人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岗位及要求

本次公开引进113名,岗位及要求详见附件2、附件3、附件4。

二、引进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各类人才(不含已在苍溪县工作的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其中,2019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相应证书;其他人员须在资格审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相应证书。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服从组织安排,未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及其活动。

3.年龄、学历及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要求相符。

4.身体健康,符合国家公务员体检标准。

5.引进到苍溪县工作最低服务年限:聘用到乡镇事业单位的为5年;聘用到财政全额拨款县级事业单位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为5年、大学本科生为8年;聘用到医院的为8年。

(二)资格条件

1.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毕业并取得学士学位,年龄不超过30周岁(即198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下同)。

2.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毕业并取得硕士学位,年龄不超过35周岁(即198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下同)。

3.全日制普通高校博士研究生毕业并取得博士学位,年龄不超过40周岁(即197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下同)。

4.海外留学回国人员必须具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相应学历学位。

5.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且第一学历为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历及以上,年龄不超过35周岁;对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才,地市级及以上科技拔尖人才、学术带头人以及相当于本层次的高级人才、符合广元市“人才回引”条件的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曾被开除公职、被辞退的;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的。

三、引进方式和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9年5月20日18:00。

2.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网上报名两种方式进行。

现场报名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学历在线验证报告各一份(2019年应届毕业生未领取毕业证的,须出具招就处或教务处的学籍证明),同底版1寸免冠近照4张,填写《苍溪县2019年夏季公开引进高层次紧缺人才报名登记表》(附件1)。

报名地点:苍溪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广元市苍溪县陵江镇解放路西段233号,县委机关院内)。

网上报名人员登录苍溪县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cncx.gov.cn)下载《苍溪县2019年夏季公开引进高层次紧缺人才报名登记表》(1寸免冠彩色近照扫描在表上),与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学历在线验证报告、同底版1寸免冠近照等扫描图像以电子文档形式发送至cxxrcb@126.com邮箱,邮件名称统一为“××(姓名)××(岗位)”。

3.岗位选报。凡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考综合类、企业类岗位的,报名时填报到具体岗位;报考县城教师岗位的,报名时填报到具体、学科;报考乡镇中小学教师岗位的,按所学专业填报到学段、学科,入闱后再按成绩从高到低顺序选择。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二)资格审查

中共苍溪县委组织部(县人才办)、中共苍溪县纪委监委、苍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苍溪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报名人员不需到场),对初审合格人员在2019年5月22日前发送考试通知。初审合格人员在领取准考证时进行现场资格复审,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学历在线验证报告、职称评定文件各一份,同底版1寸免冠近照4张(应试人员获得各项荣誉、发表著作、研究成果等证明资料一并随附)。

资格审查贯穿引进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应如实提供自己的真实信息,发现弄虚作假及舞弊行为的,取消参考资格,已被聘用的予以解聘。对在引进工作中出具虚假证明材料的单位和个人,视情节轻重追究有关当事人的责任。

(三)测试

1.测试方式。综合类、企业类岗位测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教育类岗位测试采取试教的方式进行。测试成绩低于70分(合格分数线)的,不予引进。

2.测试时间。2019年5月25日在苍溪县城集中面试,详细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四)体检

1.体检名额。根据招聘名额,按照报考者面试成绩从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面试成绩相同且无法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则苍溪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社会局、苍溪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安排加试,然后根据加试成绩排序。

2.体检项目和标准。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其中,乙肝检测按人力资源和社会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执行。

3.体检时间和地点。体检在指定的国家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人员名单随面试人员成绩在苍溪县人民政府门户网公布。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集合以及未按规定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弃权。

4.复检及递补。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7日内申请复检1次。复检在主管部门指定的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因考生主动弃权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空额,按照该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5.体检费用。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报考者承担。

(五)考察

考察主要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对考察和复查中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因考察不合格、考生主动放弃等原因产生的空额,按照该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进行体检和考察,递补只进行一次。

(六)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名单在苍溪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7天,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七)聘用

经体检、考察合格后,对拟引进的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报县委、县政府批准后,签订引进人才合同、办理聘用相关手续。

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主要优惠政策

(一)事业单位引进人才使用事业人员编制。

(二)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引进的硕士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博士研究生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县财政分别给予硕士研究生8万元、博士研究生15万元的安家补助费用,用人单位在合同期限内给予硕士研究生每月500元、博士研究生每月1000元的“引进人才岗位津贴”。医院引进的博士研究生,可享受15-40万元的安家补助费用和每月3000元以内的“引进人才岗位津贴”,硕士研究生可享受8-30万元的安家补助费用和每月1500元以内的“引进人才岗位津贴”。

(三)新参加工作的硕士、博士研究生,在管理岗位的,分别确定为八级B类职员、七级B类职员,在专业技术岗位的,分别聘任为专业技术十二级岗位、专业技术十级岗位,并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

(四)引进硕士研究生及以上高层次人才可根据《苍溪县人才公寓暂行管理办法》规定,申请入住人才公寓。

(五)引进硕士研究生及以上高层次人才的配偶愿意来苍溪工作的,由组织、人社部门和用人单位共同协助解决到本县对口单位工作,协调解决落户及子女入学等问题。

(六)用人单位对引进的人才每年安排一次健康体检、适当安排异地业务培训或学术交流活动。

(七)对引进人才带来的创新创业项目,可按《苍溪县招商引资系列优惠政策》相关规定执行。

(八)引进到企业的人才,薪酬按照同类事业人员标准上浮30%。

五、组织管理

本次公开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工作在苍溪县委、县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由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具体组织实施,县纪委(县监委)进行监督。

六、咨询与解释

本公告由中共苍溪县委组织部、苍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中共苍溪县委组织部(县人才办)0839-5223730

苍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0839-5220368

监督电话:中共苍溪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0839-5229025

原标题:苍溪县2019年夏季公开引进高层次紧缺人才的公告

点击下载>>>

报名登记表及岗位信息表

原文链接:http://www.cncx.gov.cn/xhtml/articview.html?id=20190508160829855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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