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广西阳朔县面试招聘公立医院聘用人员控制数人员及乡镇卫生院新机制人员公告【招66人】_中公网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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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广西阳朔县面试招聘公立医院聘用人员控制数人员及乡镇卫生院新机制人员公告【招66人】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规则(试行)>的通知》(桂人社发〔2012〕79号)、《关于印发<桂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市人社发〔2012〕80号)、《关于进一步明确非实名制编制聘用人员控制数和后勤服务聘用人员控制数人员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市人社发〔2017〕43号)、《关于加快建立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用人新机制的通知》(桂人社发〔2011〕136号)和《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用人新机制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桂人社发〔2015〕37号)等文件精神,现决定组织实施阳朔县公开招聘县级公立医院聘用人员控制数人员及乡镇卫生院新机制人员工作,共计划招聘36个职位、66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文化程度、业务知识和工作能力。

(五)具备招聘职位所需要的其他聘用条件:详见《阳朔县2019年县级公立医院直接面试公开招聘聘用人员控制数人员职位计划表》(附件1)及《阳朔县2019年乡镇卫生院直接面试公开招聘新机制人员职位计划表》(附件2)。

(六)其他条件:

1.2019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7月15日,逾期将视为放弃聘用资格。其余本次招聘条件中所涉及时间段的计算,均以2019年5月21日为界。

2.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3年5月21日至2001年5月21日期间出生);取得卫生中级职称其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78年5月21日后出生)。

3.各级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和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及乡镇服务基层医疗卫生人员报考须满足规定的最低年限,并先向所在工作单位提出申请,取得单位、主管部门及组织人事部门的同意后,方能报考,一经聘用,若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因不同意报考拒绝办理相关手续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现役军人。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且仍在处罚期限内的人员。

4.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19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19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5.其他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地点

本次阳朔县公开招聘县级公立医院聘用人员控制数人员及乡镇卫生院新机制人员的报名工作,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本公告发布时间:2019年5月10日-20日。

报名时间:2019年5月21日至5月23日(共3天),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5:00—17:30。

报名地点及联系电话:阳朔县卫生健康局五楼会议室(地址:阳朔县阳朔镇大村门开发区将军路7号),联系电话:0773-8810060/8822221。

凡符合招聘岗位报考条件要求的报考人员,现场填写《阳朔县县级公立医院直接面试公开招聘聘用人员控制数人员报名登记表》或《阳朔县乡镇卫生院直接面试公开招聘新机制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贴本人近期小2寸正面免冠彩色白底照片。报名时,报考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和符合报考岗位招聘条件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如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职称证、执业资格证及职位要求相关资格证明、其它必须的证明材料等,2019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可凭毕业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代替学历学位证书原件进行资格审查。),每个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现场报名原则上要求报考人员本人到场,如本人确有原因不能到场,可委托报名。受委托人应提供委托人亲笔手写委托书(加盖手印)及受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受委托人提供报考人员有效身份证和符合报考职位招聘条件相关材料原件的,视为报考人员委托受委托人报名并承担责任。

(二)资格审查

阳朔县卫生健康局指定专人,现场按照本《公告》的规定和《阳朔县2019年县级公立医院直接面试公开招聘聘用人员控制数人员职位计划表》和《阳朔县2019年乡镇卫生院直接面试公开招聘新机制人员职位计划表》公布的招聘职位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考,不同意报考的要简要说明理由,并当面反馈给报考人员。

报考人员要认真核对报考岗位的招聘条件,凡是不符合报考条件,仍报名参加面试的或提供虚假信息的,一经核实,取消报考资格,责任由报考人员承担。

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同时进行,阳朔县卫生健康局负责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

三、面试

(一)面试人员的确定

经过现场资格审查确认符合招聘条件的报考人员,均可直接进入面试程序。同一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低于1:3,又确需补缺的岗位,由用人单位提出申请,报阳朔县卫生健康局审核同意,并经阳朔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核准后,确定是否开考并备案;同一招聘岗位经过现场资格审查确认符合招聘条件的报考人员达40人以上的,该岗位面试时需拆分为2个以上考场,由阳朔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阳朔县卫生健康局在面试当天当场组织考生抽签确定考场,报考人员按其抽签确定的考场进行面试。参加拆分考场面试岗位的报考人员,每个考场的前3名需进行第二轮面试,以第二轮面试成绩结果确定该岗位排序。

通过资格审查进入面试程序的报考人员,要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面试。未能按时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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