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山东东营市垦利区卫生健康局所属部分事业单位招聘85人简章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
(一)笔试
笔试科目共一科,满分100分。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医药卫生专业基础知识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30%和70%,专业基础知识部分按医疗、药学、检验、中医、护理五类分别命题。为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东营市垦利区卫生健康局根据岗位招聘计划和笔试情况研究确定。笔试成绩在报名网站上公布。
笔试采取统一标准、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笔试时间:2019年7月6日上午 9:00—11:00
笔试地点:在东营市垦利区设置,详见笔试准考证。
笔试人员按照笔试准考证上的地点和要求,凭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参加笔试。
(二)面试
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招聘计划3倍的比例(岗位另有要求的除外,同一招聘岗位进入面试范围人员最后一名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由到低分依次确定,并按规定程序面向社会公布。东营市垦利区卫生健康局负责对进入面试范围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应按照资格审查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见附件2。
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按要求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自愿放弃应聘资格。经审查不具备应聘资格条件的,经东营市垦利区卫生健康局核准后,取消其面试资格。因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笔试合格人数出现全部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根据岗位特点,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专业工作技能。面试成绩由面试考官评判并在本场面试结束后统一向面试人员宣布。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0分。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入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根据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明确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录用考试报名考务费标准问题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18〕1427号)核定的标准,面试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每场次70元。
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察和体检
从面试人员中根据考试总成绩由到低分等额确定参加考察体检人员名单(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到低分确定)。因应聘人员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应从进入同一岗位面试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有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个人承担。
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有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全面复审。认真执行省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对考察对象的人事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认真进行调查处理。
对自暂缓做出考察结论之日起满90日,仍无法进行有效考察的,一般应当终止聘用程序。
六、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按照规定统一在东营市垦利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东营市垦利区人民政府网站—政务公开—机构分类—区人力资源社会局,网址http://www.kenli.gov.cn/col/col41950/index.html)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用人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新聘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五年(含试用期)。受聘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不得报考公务员和应聘其他企事业单位或办理调配手续。
拟聘用人员为全日制普通高校2019年应届毕业生的,须按规定要求取得就业报到证,并于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报考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及其他相关证书,否则不予聘用。
七、对事业单位人员控制总量内招聘人员的有关管理规定
垦利区人民医院招聘人员纳入控制总量内管理,不纳制实名制管理,根据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局、市卫生计生委《关于深化公立医院人事制度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东人社发〔2016〕4号)等文件规定进行管理。招聘的专业技术人员的岗位聘用按照垦利区人民医院岗位竞聘有关规定执行。
八、其他事项
东营市垦利区卫生健康局所属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有关招聘事项信息将通过东营市垦利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东营市垦利区人民政府网站—政务公开—机构分类—区人力资源社会局,网址http://www.kenli.gov.cn/col/col41950/index.html)公布。应聘人员在报名、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等期间,应及时关注网站发布的公告信息。因本人未及时查看相关招聘公告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本简章由东营市垦利区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46—2885929(东营市垦利区卫生健康局)
0546—2567198(东营市垦利区人民医院人力资源部)
原标题:2019年东营市垦利区卫生健康局所属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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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东营市垦利区卫生健康局所属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一览表.xlsx
2019年东营市垦利区卫生健康局所属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聘须知.docx
东营市垦利区卫生健康局
2019年 6月6 日
文章来源:http://www.kenli.gov.cn/art/2019/6/6/art_39604_6479661.html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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