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重庆市黔江区考核招聘事业单位高层次紧缺人才医疗岗公告【招27人】
为进一步优化全区人才队伍结构,加强专业化人才队伍建设,加大年轻人才储备力度,适应黔江推动高质量发展的人才需求,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及市人力社保局《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规定,经区委、区政府审定,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现面向社会考核招聘事业单位高层次紧缺人才。
一、招聘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方针。按照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标准,通过考核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名额
本次考核招聘事业单位高层次紧缺人才47名。其中医疗卫生事业单位27名,教育事业单位10名,其他事业单位10名。具体招聘单位、岗位、名额、岗位条件要求详见《重庆市黔江区2019年考核招聘事业单位高层次紧缺人才岗位一览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和范围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身体健康,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协作精神和较强的组织、实践能力。
2.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并取得相应学位,区外企事业单位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
3.年龄35周岁及以下(指未到36岁,即1983年6月22日及以后出生,依次类推),具有高级职称者可放宽至45周岁。
4.2019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境外应届毕业生须于2019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并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5.符合《岗位一览表》要求的其它条件。
6.具备国家规定的该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7.聘用后自愿在黔江工作5年以上。
(二)以下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现役军人;黔江区内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尚未建立人事关系但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按程序完成体检或考察的人员;委托培养、在职培养和定向培养的高校毕业生;在读的非2019年应届全日制毕业生;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考核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或现场报名、专人初审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招聘单位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
1.报名时间及地点
网上报名于2019年6月15日9:00—6月20日17:30通过电子邮件报送至邮箱qjyjrc2019@163.com。通过初审的,以邮件方式通知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网上报名人数于每天下午17:00前在黔江区人力社保局公示栏张榜公布。
现场报名于2019年6月22日(周六)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在西南大学第8教学楼(重庆市北碚区天生路2号)进行。
2.资格审查须提供以下资料
(1)《黔江区2019年考核招聘事业单位高层次紧缺人才报名表》(附件2);
(2)本人亲手填写的诚信承诺书(附件3);
(3)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考生须提供毕业证、学位证、职业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获奖证书、奖学金、科研成果、学术论文、社会实践等证明材料。应届生须提供经学校签章的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专业技术人员还须提供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存档机构签章的职称评审表原件及复印件。
(5)岗位一览表中要求提供的其它证明材料。
委托他人报名的须出示委托人、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以及委托书原件(委托书内须详细写明委托人、被委托人姓名、身份证号、委托事项等)。
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直接进入考试(考核)环节,人员名单于资格审查结束后当天在报名点张榜公布。
3.注意事项
(1)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19年6月22日。
(2)专业条件参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普通高校专业目录和《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均简称《专业参考目录》)审核报考专业。因不同学历层次致使同一专业称谓不一致的,视为符合专业要求。未纳入《专业参考目录》,经负责资格条件审查的单位审核认定与招聘专业设置要求一致的,可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二)考试(考核)
考生须于2019年6月23日9:00前携本人身份证原件,到西南大学第8教学楼(重庆市北碚区天生路2号)参加考试(考核),超过规定时间未到达指定地点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考核)资格。
考试(考核)采取“面试+综合考核”。面试和综合考核分值各100分。面试成绩现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组织协调、分析判断、计划决策、逻辑思维、学习创新、语言表达、应变控制、专业素养、仪容仪表等方面的能力素质。综合考核主要对考生科研成果、学术论文、专业匹配、社会实践经验等情况综合评价,量化计分。
总成绩=面试成绩×60%+综合考核成绩×40%,由到低分与招聘岗位等额确定体检人选,总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若招聘岗位只有一人参加考核,其总成绩不得低于同组的平均分。若总成绩出现并列,依次按学历(学位)、职称等级、科研成果数、学术论文数、奖学金等级及次数及获奖证书依次确定,若仍相同,则组织加试,加试成绩高的确定为体检人员。考试(考核)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于考试(考核)结束当天在黔江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上公布。
确定的体检人员与招聘单位现场签订《就业协议书》,就业协议书中明确违约行为以及违约责任。现场自动放弃签订《就业协议书》出现的缺额,可在报考相同岗位的考生中按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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