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湖南衡东县招聘教师和学校卫生保健人员医疗岗公告【招17人】
为优化教师队伍,促进教师均衡配置,根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 号)和《衡阳市公开招聘教师实施办法(试行)和《<衡阳市乡村教师补充实施办法(试行)>》(衡教通〔2019〕13号)等文件精神,经县委、县政府批准,2019年全县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30名教师和学校卫生保健人员。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平竞争、客观公正、平等择优、德才兼备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
2019年共计划招聘教师和专业人员230名。其中高中教师28名、初中教师37名、小学教师134名(其中乡镇完小97名,乡镇村联校37名)、职业中专专业人员和教师14名、卫生保健人员17名,所有岗位均为初级岗位。具体招聘学校、招聘岗位、人数、年龄、资格条件等详见《衡东县2019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计划条件表》(附件1-8),直接考核公开招聘后的剩余计划根据实际情况纳入非直接考核公开招聘计划(按补充公告执行)。
三、招聘要求
(一)报考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备《衡东县2019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计划条件表》中相应条件。报考职业中专专业人员和教师岗位的,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应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必须严格按照毕业证书填写,所学专业应列入《2019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所学专业未列入《2019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的,由县公开招聘教师领导小组认定,报考人员须认真对照《2019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准确填写报名信息,以便准确选择合适的岗位;
5.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3.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在各级各类公开招考(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尚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5.本县的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和特岗教师;
6.在读的普通全日制学生(2019年应届毕业生除外);
7.有吸毒史的;
8.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教师的其它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直接考核公开招聘岗位
1.发布公告
在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网、衡东县党政门户网上发布招聘公告(公告时间为7个工作日)。
2.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6月19日-6月21日
(2)报名形式:现场报名
(3)报名地点:衡东县教育局207办公室。
(4)岗位类别:28个高中教师类岗位、7个职业中专教师类岗位、20个杨山实验中学教师类岗位。
(5)报名要求:按岗位报名到校,每位招聘对象只能选报一个岗位。每人需填写《衡东县教育局2019年直招教师报名登记表》,须提交本人近期1寸免冠彩色同底照片2张,往届毕业生须提供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有效二代身份证和荣誉证书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学历证、教师资格证还需提供网上查询证明(从学信网和教师网上可以查询);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所在学校盖章的就业推荐表、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教师资格认定证明和荣誉证书等材料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荣誉证书复印件加盖院系公章)。但须于2019年7月31日前提供学历(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
3.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衡东县教师招考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或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等违法违纪行为的,一经查实,则取消面试和聘用资格,并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4.面试
(1)面试对象:资格审查合格者。
(2)面试形式、内容及要求:职业中专专业人员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10分钟),其他岗位采取说课或专业测试形式(15分钟)。
说课内容:2019年衡东县高一上半年相关对应科目教材
(3)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时间:6月29日
面试地点:衡东县教师进修学校。
详见面试通知单,报考人员凭面试通知单及有效二代身份证参加面试。
(4)面试成绩和排名
①如招聘单位实际参加人员仅为一人时,则该报考人员面试成绩不得低于80分,如其面试成绩低于80分,不得确定为体检对象。
②面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按四舍五入法处理。
③面试成绩将在“衡东县党政门户网”进行公示,考生可通过“衡东县党政门户网”查阅成绩。
5.体检和考核
(1)体检。按照1:1的比例,以面试成绩从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有关规定执行。对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后空缺的岗位不再递补。
(2)考核。体检合格人员即为考核对象。考核形式为到报考对象毕业院校实地考核,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同时,核实考核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提供的报名信息和相关资料是否真实、准确、有效。往届毕业生还须提供户籍所在地县级卫健部门无违法生育证明。考核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考核的(须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放弃说明),不予聘用。考核不合格或放弃考核后空缺的岗位不再递补。
6.确定拟聘人员
面试、体检和考核合格者,按报考志愿确定拟聘人员。
7.公示与聘用
(1)公示。拟聘用人员将在“衡东县党政门户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出现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2)聘用。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经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同意后,即确定为聘用人员,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和《衡东县2019年公开招聘教师和专业人员最低服务期限协议书》,列全额事业编制。此次聘用的教师以县招考领导小组批准录用的时间计算工龄,并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新聘用的教师在用人单位工作服务年限不得低于5年。在服务期内,新聘用的教师不得办理调动(借调)手续。
(二)非直接考核公开招聘岗位
1.发布补充公告
在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网、衡东县党政门户网上发布招聘补充公告。
2.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7月10日-7月15日。
(2)报名地点:衡东县教育局202、207、209室。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分岗位类别报名的方式进行。
(4)岗位类别:
高中类(直招剩余计划)
职业中专专业人员和教师类(含直招剩余计划)
初中类(含杨山实验中学直招剩余计划)
乡镇完小类
村校和联校教师类
卫生保健人员类
(5)其他报名要求
①每个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②报考人员在报名前要到“衡东县党政门户网”上下载《衡东县2019年公开招聘教师和专业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9,双面打印),并按要求填写好,报名时带到现场确认相关信息。
③报考时需提供下列材料
高中类、初中类:往届毕业生须提供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有效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学历证和教师资格证还需提供网上查询证明(从学信网和教师网上可以查询),在报名前准备好,报名时带到现场核对。应届毕业生暂时不能提供学历(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的,须提供毕业学校学籍证明(盖学校公章)或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教育行政部门提供的教师资格认定证明、有效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报名前准备好,报名时带到现场确认,但须于2019年7月31日前提供学历(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
乡镇完小类、村校和联校教师类:往届毕业生须提供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有效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学历证和教师资格证还需提供网上查询证明(从学信网和教师网上可以查询),在报名前准备好,报名时带到现场核对。应届毕业生暂时不能提供学历(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的,须提供毕业学校学籍证明(盖学校公章)或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教育行政部门提供的教师资格认定证明、有效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报名前准备好,报名时带到现场确认,但须于2019年7月31日前提供学历(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
代课教师可报考村校、联校教师类,年龄放宽到40周岁(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有效二代身份证为准)、要求在县内公办中小学累计代课5年(截止至2019年6月30日)以上且目前在岗。提供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有效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学历证和教师资格证还需提供网上查询证明(从学信网和教师网上可以查询),在报名前准备好,报名时带到现场核对。提供累计5年(含2019年上学期)由工作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工资凭证复印件。
职专专业人员和教师类、卫生保健人员类:往届毕业生须提供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有效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学历证需提供网上查询证明(从学信网上可以查询),在报名前准备好,报名时带到现场核对。应届毕业生暂时不能提供学历(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的,须提供毕业学校相关证明(盖学校公章)或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有效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报名前准备好,报名时带到现场确认,但须于2019年7月31日前提供学历(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
④每个报考人员须提供2寸近期免冠同底照片(背面写好姓名、报考类别及岗位)2张,其中一张贴在报名表上,另一张上交给工作人员。
⑤每人交报名考务费200元。
⑥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和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工作人员须进行资格初审。如本人因故不能到现场报名的,被委托人要提供《委托书》、委托人和被委托人二代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进行报名。
⑦报考人员出生日期以本人正式有效二代身份证为准。
⑧报考人员要签订考试诚信承诺书。
咨询电话:0734-5229748,0734-5235040。
(6)笔试最低开考比例
笔试最低开考比例一般为1:3。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县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并报市人社局备案后,可降低开考比例至1:2。对报名人数未达到笔试最低开考比例的岗位,相应核减或取消此岗位招聘计划,并且在笔试前进行公告。报考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可在规定的时间内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7)发放准考证
笔试前2个工作日,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到衡东县教育局政工人事股领取准考证。
3.笔试
(1)笔试方式:采用闭卷答题方式进行。
(2)笔试时间:2019年7月23日。
(3)笔试地点:衡东县第一中学(详见准考证)。
(4)笔试内容 (见附件)
自笔试成绩公布之日起两天内,需要查分的考生可到县教育局政工人事股申请办理查分手续,逾期不再接受查分,查分按高考查分规定办理。查分范围仅限于有无漏评、漏登,统分、登分是否准确等情形。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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