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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四川凉山州“千名英才?智汇凉山”行动引才医疗岗公告【招182人】

为引进教育卫计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凉山州决定实施“千名英才·智汇凉山”2019年第一批引才行动,面向全国公开引进教育卫计急需紧缺专业人才,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才计划

本次教育卫计事业单位引才338名:州级部门104名;安宁河流域县市133名(西昌市34名,德昌县23名,会理县28名,会东县32名,宁南县8名,冕宁县8名);民族聚居县和木里藏区101名(普格县3名,布拖县2名,昭觉县15名,金阳县11名,雷波县4名,美姑县9名,甘洛县7名,越西县2名,盐源县26名,木里县22名)。

具体岗位请登录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厅人事考试专栏(http://202.61.89.231/index.aspx)、四川人才工作网(www.scrcgz.com/)、凉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局人事考试专栏(http://lszrskszx.lsz.gov.cn/)、凉山党建网(www.lszdj.cn)及四川师范大学、西华师范大学、绵阳师范学院、内江师范学院、成都师范学院、西南医科大学、成都中医药大学、川北医学院、成都医学院、西南民族大学等10所院校的官方招生就业网站查询。

二、引进对象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有良好品行和职业道德,爱岗敬业。

(二)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岗位职责。

(三)符合引进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

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千名英才•智汇凉山”行动2019年第一批教育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岗位表》(附件1)《“千名英才•智汇凉山”行动2019年第一批卫计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岗位表》(附件2)。报考人员的年龄、资格、条件等要求,以网络报名截止时间为准。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的2019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证书。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①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或学籍的;

②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③尚在党纪、政纪处分影响期内的;

④现役军人;

⑤凉山州(含州本级、县(市)级、乡镇)行政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

⑥法律法规规定的不适宜报考的其他情况。

三、引才程序

(一)网络报名

自引才公告发布之日起,应聘者可将报名资料(图片或文档)及联系方式,发送至相应岗位的报名邮箱。网络报名截止时间:2019年6月25日。网络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①填写好的《“千名英才•智汇凉山”行动2019年第一批引才报名登记表》(附件3)电子版;

②有效二代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扫描件1份;

③2019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加盖鲜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扫描件1份;

④2019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加盖学生就业处鲜章的大学学籍成绩表扫描件1份,往届毕业生提供档案管理部门加盖鲜章的大学学籍成绩表复印件扫描件1份;

⑤往届毕业生提供毕业证、学位证、符合岗位要求的资格证(均需原件扫描件1份),2002年以后毕业的还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点击“学历查询”后,按网页上相关提示打印含有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扫描件1份);出国留学获得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学位的毕业生报考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留学认证原件扫描件1份;

⑥如有其它能证明本人能力的相关证书、奖状等,请提供原件扫描件1份。

(二)发放通知书

各县(市)或用人单位按程序对网络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审查贯穿引才活动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有不符合报名资格的情况,均可取消引进资格),并向资格初审合格的报名人员发放《考核(考试)通知书》(符合考核的按考核程序进行,符合考试的按考试程序进行)。

(三)考核(考试)

1.考核。需通过考核方式引进的岗位(具体详见附件1、附件2或用人单位发放的《考核通知书》),资格初审合格的报名人员,按《考核通知书》要求,携带报名所需资料原件进行资格复审后,参加现场考核。考核时间定为2019年6月25日〔可视用人单位现场考核情况适当延长〕,地点另行通知,采取面谈、面试、面试+笔试等方式进行考核(具体方式由主管部门或用人单位根据招聘政策、报名人数情况与岗位需求自行确定),择优确定意向人选并签订意向协议书。采取考核或考试2种招聘方式的岗位(如:本科毕业生采取考试、硕士研究生采取考核),若考核名额已满时,招聘单位自主决定,是否还进行考试。

2.考试。需方式引进的(具体详见附件1、附件2或用人单位发放的《考试通知书》),具体程序和时间安排见用人单位在凉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局人事考试专栏(http://lszrskszx.lsz.gov.cn/)发布的考试通知。

3.成绩计算方式。进行面谈或面试的,考生总成绩=面谈或面试成绩;进行面试+笔试的,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对只进行了面谈或面试的考生,用人单位可根据岗位需要,增加笔试等环节对考生业务技能水平或综合素质进一步测试,并按照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同一岗位拟进入体检的考生最后一名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体检对象,面试成绩相同的,由招聘单位组织加试,择优等额确定体检对象。经确定为体检对象的人员均需签订意向性聘用协议。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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