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广东梅州丰顺县教育、卫生系统事业单位招聘192人公告(卫生系统99人)
(二)报名要求
1、2019年国内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须于2019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他报考人员均须于报名截止之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执业资格及职称证书;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报考。逾期未能取得的取消拟聘用资格。
2、应聘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广东省统一选聘到村任职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参加应聘,应在报名时一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报名时未提供证明材料的,不享受加分政策。
3、每个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符合招聘条件的岗位。
4、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5、招聘岗位与报名人数比例达不到1:3的,该招聘岗位原则上不予开考,特殊岗位经批准后予以开考。
三、考试
考试主要采取笔试加面试的方式。
(一)根据按岗设考的原则,笔试内容分为教育(代码FSA)、卫生(代码FSB)二类,即教育类岗位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教育知识和素养,卫生类岗位主要测试应聘人员卫生基础知识和素养。
笔试时间:2019年7月21日(星期日)上午9:00至11:00(时间若有变动以准考证通知为准)。
笔试地点在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通知,笔试时须持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及准考证原件,复印件无效。
各报考人员凭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参加考试。具体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
笔试成绩按100分计算,笔试合格分数线根据全体考生笔试整体情况综合考虑,并在笔试成绩公布时划定。笔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笔试成绩相同时,视为该岗位面试并列。
笔试成绩将在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丰顺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s://www.fengshun.gov.cn/)公布。
(二)面试
根据笔试合格成绩从到低分排序,报考人数高于1:3比例开考的,按照各个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报考人数等于或低于1:3比例开考的,进入面试人选按符合条件人数确定,笔试成绩相同时,视为该岗位并列。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将在丰顺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s://www.fengshun.gov.cn/)公布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具体面试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
面试主要对应聘人员的基本素质、适应岗位的专业素质及潜能进行综合测评。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参加面试的人员须持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原件,复印件无效。
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面试结束后,将向考生发给个人面试成绩通知单。
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在总成绩公布时划定。
考试总成绩按下列公式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四、体检
体检按面试合格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以及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若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依次按照笔试成绩、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体检人员)。应聘教师岗位的工作人员,体检标准按《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粤教继〔2013〕1号)执行;其他人员体检标准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执行。
五、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考察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等有关规定,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通过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导致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调档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六、公示和聘用
体检及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选名单将在丰顺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s://www.fengshun.gov.cn/)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被聘用人员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并严格履行合同条款。
被聘用人员试用期按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本次公开招聘被聘用人员必须与工作单位签订5年服务期,期间不得调离,不得报考丰顺县以外的公务员。
七、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2、凡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3、丰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设立举报监督电话,受理群众的监督和举报,电话:0753-6886391;
4、本公告由丰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负责解释,附件1①②中各招聘单位的岗位职责简介、专业要求和其他条件等由丰顺县教育局(电话:0753-6618639)和丰顺县卫生健康局(0753-6619211)负责解释。
附件:
附件1①:2019年丰顺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教育类)..xls
附件1②:2019年丰顺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卫生类).xls
丰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2019年6月21日
文章来源:https://www.fengshun.gov.cn/zwgk/rsxx/sydwzp/t20190621_78452.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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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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