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山东济宁市属事业单位招聘227人简章(卫生类)_中公网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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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山东济宁市属事业单位招聘227人简章(卫生类)

根据市属事业单位2019年度公开招聘计划和《关于做好2019年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济人社字〔2019〕43号),现将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卫生类)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四)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技能条件;

(五)初级岗位应聘人员年龄一般在40周岁及以下(1978年7月5日以后出生);中级岗位应聘人员年龄一般在45周岁及以下(1973年7月5日以后出生);高级岗位应聘人员年龄一般在50周岁及以下(1968年7月5日以后出生);

(六)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在职人员应聘须经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同意。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须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2019年应届毕业生,应聘前须与签约单位解除协议或经签约单位同意。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由我省统一组织招募和选派的“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须是济宁市生源或在济宁市从事基层服务的),服务满2年且完成协议书(合同)规定的服务期限、考核合格后,3年内(指2015年、2016年、2017年招募和选派人员,其中,“三支一扶”计划仅限2015、2016年招募人员)报考的,实行定向招聘。已按照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适用该政策。

具有5年以上济宁市乡镇事业单位工作经历人员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定向招聘岗位。“具有乡镇事业单位工作经历人员”参照发放乡镇工作补贴的范围界定。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认可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可应聘医疗卫生机构符合条件的岗位。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凡与招聘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或与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领导班子成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该单位管理岗位。

招聘岗位对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以2019年7月5日为截止日期。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

1、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19年7月5日9:00-7月8日16:00

查询时间:2019年7月5日11:00-7月9日16:00

报名网址:济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http://wjw.jining.gov.cn/)

应聘人员登录指定的报名网站,如实填写、提交个人相关信息资料并上传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自专科以来实际取得的所有学历学位证书均须上传;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尚未发放学历学位证书的,提交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并能够正常毕业,已发放学历学位证书的,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其他人员应聘的,提交2019年7月5日之前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以及个人照片。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信息一经招聘单位初审通过,不能更改。

应聘人员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考资格。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2、单位初审

初审时间:2019年7月5日11:00-7月9日16:00

招聘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节假日不休息),及时查看本单位网上报名情况,根据应聘人员网上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审查,与网上报名资料核对,并在网上公布初审结果。

招聘单位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不符合应聘条件而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提交资料不全的,退回应聘人员进行补充;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相关材料的,视为弃权,审核不予通过。

网上报名期间,招聘单位要公布咨询电话并安排专人值班,提供咨询服务。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招聘单位应留存应聘人员的报名信息,以供资格审查时参考。

3、网上查询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济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http://wjw.jining.gov.cn/)查询确认,下载打印《济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在职人员应聘证明信》《应聘济宁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并于2019年7月22日9:00-7月27日9:00登录该网站,下载打印《2019年济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准考证》。

报名结束后,应聘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规定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要求博士学位、副高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急需紧缺岗位及残疾人定向招聘岗位,适当降低招聘比例。取消招聘计划的岗位,该岗位应聘人员可在规定时间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报名及笔试前的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在网上进行。按照笔试成绩,对拟进入面试的人员,由市卫生健康委负责组织。招聘单位应当选派专人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严格审查,确定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对资格审查结果负责。

应聘人员需向招聘单位提交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济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应聘济宁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1寸近期免冠照片(与准考证照片同底版)3张及相关证明材料。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1)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自专科以来实际取得的所有学历学位证书均须提交);(2)在职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在职人员应聘证明信》;(3)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还需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4)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还需提供相关服务基层项目的证明材料;具有五年以上乡镇事业单位工作经历人员,还需提供乡镇事业单位工作的证明材料;(5)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的,还需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应聘的,还需提供《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6)岗位资格条件需要的其他材料。

招聘单位同时审查应聘人员的任职回避情况。

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相关材料的,视为弃权。因取消资格或弃权造成的空缺,在达到笔试合格线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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