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山东泗水县公立医院招聘备案制人员137人简章_中公网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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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山东泗水县公立医院招聘备案制人员137人简章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有关规定和我县公立医院事业发展需要,现将2019年泗水县公立医院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137名。具体计划、招聘岗位及条件要求见附件。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四)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技能条件;

(五)初级岗位应聘人员年龄一般在40周岁以下(1978年7月5日以后出生),中级岗位及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历应聘人员年龄一般在45周岁以下(1973年7月5日以后出生);

(六)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在职人员应聘须经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同意。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须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2019年应届毕业生,应聘前需与签约单位解除协议或经签约单位同意。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凡与聘用单位领导班子成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1、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19年7月5日9:00-7月8日16:00

查询时间:2019年7月5日11:00-7月9日16:00

报名网站:中国泗水党政门户网站(www.sishui.gov.cn)

应聘人员登录指定的报名网站,如实填写、提交个人相关信息资料并上传照片。全市统一报名系统,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信息一经招聘单位初审通过,不能更改。

应聘人员使用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2、单位初审

初审时间:2019年7月5日11:00-7月9日16:00

招聘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节假日不休息),及时查看本单位网上报名情况,认真进行资格审查,并在网上公布初审结果。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初审的,要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少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进行补充。网上报名期间,审核部门公布咨询电话并安排专人值班,提供咨询服务。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审核部门应留存应聘人员的报名信息,以供资格审查时参考。

3、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19年7月5日11:00-7月10日16:00

缴费标准: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40元。

应聘人员在报名查询时间截止前登录报名网站,查询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为放弃。缴费后,下载打印《济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在职人员应聘证明信》《应聘济宁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并于2019年7月22日9:00—7月27日登录该网站,下载打印《2019年济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准考证》。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对急需紧缺专业岗位报名后应聘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取消招聘计划的岗位,该岗位应聘人员可在规定时间改报泗水县公立医院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考试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应聘人员,通过招聘单位初审后,于 7月11日9:00至16:00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泗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泗水县中兴路10号,泗水县政务服务中心713房间)办理减免考务费审核确认手续。审查核准后,考生本人要网上确认。

(二)资格审查

泗水县公立医院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报名及笔试前的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在网上进行。拟进入面试范围人员的资格审查,由县卫生健康局负责。县卫生健康局应当选派专人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严格审查,确定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并对资格审查结果负责。

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需向县卫生健康局提交二代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济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应聘济宁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1寸近期免冠照片(与准考证照片同底版)3张及相关证明材料。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1)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尚未发放学历学位证书的,提交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并能够正常毕业,已发放学历学位证书的,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其他人员应聘的,提交2019年7月5日之前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2)在职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在职人员应聘证明信》;(3)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还需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4)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的还需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应聘的还需提供《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5)报考有户籍限制岗位的考生还需提供户口簿;(6)岗位资格条件需要的其他材料。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还应审查应聘人员的任职回避情况。

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相关材料的,视为弃权。因取消资格或弃权造成的空缺,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资格审查结束后,进入面试人员名单由县公立医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公布。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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