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广西桂林市秀峰区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招聘公告【招5人】_中公网校
400-900-8885

2019广西桂林市秀峰区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招聘公告【招5人】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编办、发改委、财政厅、卫计委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用人新机制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桂人社发〔2015〕37号)、《桂林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规范事业单位使用非实名制编制和聘用人员控制数人员管理工作的通知》(市编〔2014〕78号)、《关于进一步明确非实名编制聘用人员控制数和后勤服务聘用人员控制人数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市人社发〔2017〕43号)等文件精神,现决定组织实施桂林市秀峰区2019年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计划招聘5名事业单位新机制工作人员(定编定岗不定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基本条件和要求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四)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文化程度、业务知识和工作能力;

(六)具备应聘职位所需要的其他聘用条件。职位所需要的其他聘用条件详见《桂林市秀峰区2019年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新机制(定编定岗不定人)工作人员职位计划表》(附件1);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现役军人;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4.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19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19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5.其他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七)其他:

1.本次招聘条件中凡涉及时间段的计算,均以2019年7月23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2.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78年7月23日至2001年7月23日期间出生)。

3.国家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和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报考,须满足规定的最低服务年限,并向所在工作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在取得所在工作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的书面同意后,方可报考。并在报名资格审查时提供所在工作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否则不得进入笔试和面试。

4.报考人员本人所学专业,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19年版)》核对,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19年版)》中没有列入的,报名时可以选择与所列专业相近(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与单位职位要求专业的核心课程有80%以上一致,即可认为符合报考条件。由报考人员在报名时自行举证)的职位报考,是否符合职位专业要求,由桂林市秀峰区卫生健康局、桂林市秀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共同核准。

二、招聘方式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厅、广西壮族自治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用人新机制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桂人社发〔2015〕37号)的规定,采取专业笔试、专业面试的方式公开招聘。报考职位要求具有执业医师资格以上的,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招聘,报考职位无执业医师资格要求的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招聘。

三、招聘程序

桂林市秀峰区2019年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专业笔试、专业面试、考察、体检、公示和聘用等环节进行。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发布招聘公告

在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站、桂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门户网站、桂林市秀峰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招聘公告及职位计划表。

本公告发布时间:2019年7月12日——2019年7月22日。

(二)报名方式及时间地点

本次桂林市秀峰区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的报名工作,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现场报名时间:2019年7月23日——2019年7月24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

报名地点及联系电话:桂林市秀峰区中隐路31号(桂林市秀峰区卫生健康局1113办公室),联系电话:0773-2884652。

凡符合招聘岗位报考条件要求的报考人员,需填写《桂林市秀峰区2019年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新机制(定编定岗不定人)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贴本人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白底或蓝底照片。报名时,报考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和符合报考职位招聘条件相关材料原件(如毕业证、学位证、有效居民身份证、专业资格证明、单位及主管部门书面同意报考证明、职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等),通过资格审查后交复印件二份,提供以上有效证件的取得时间截至到2019年7月23日。每个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现场报名原则上要求报考人员本人到场,如本人确有原因不能到场,可委托报名。受委托人应提供委托人亲笔手写委托书(加盖手印)及受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受委托人提供报考人员有效身份证明和符合报考职位招聘条件相关材料原件的,视为报考人员委托受委托人报名并承担责任。

(三)资格审查。桂林市秀峰区卫生健康局指定专人,现场按照本《招聘公告》的规定和《桂林市秀峰区2019年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新机制(定编定岗不定人)工作人员职位计划表》公布的招聘职位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考;不同意报考的要简要说明理由,并当面反馈给报考人员。

报考人员要认真核对报考岗位的招聘条件,凡是不符合报考条件,仍提供虚假信息报名参加专业笔试和专业面试的,一经核实,取消报考资格,责任由报考人员承担。

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同时进行,桂林市秀峰区卫生健康局负责报考人员的资格初审,初审合格人员报桂林市秀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复审,桂林市秀峰区卫生健康局负责通知报考人员资格复审情况。

五、专业笔试

(一)专业笔试人员的确定

报考职位为甲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卫医师的人员,经过现场资格审查,确认符合报考条件的报考人员,需参加专业笔试。

如报考公卫医师职位的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比例低于1:3,又确需补缺的,由招聘单位提出申请,经桂林市秀峰区卫生健康局、桂林市秀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审核,报桂林市秀峰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是否组织该岗位开考。

通过资格审查需参加专业笔试的报考人员,未按笔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笔试的,视为自动放弃笔试资格。

(二)专业笔试内容、时间、地点

专业笔试时间为90分钟,内容主要包括学科相关医学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管理与处置等。

笔试时间、地点、领取笔试通知书时间另行确定,原则上笔试时间确定在上午。报考人员在参加笔试时,必须携带笔试通知书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两证缺一不可。

(三)专业笔试的组织实施

专业笔试工作由桂林市秀峰区卫生健康局、桂林市秀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共同组织实施,全程接受桂林市秀峰区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四)专业笔试成绩公布

专业笔试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公布成绩,并在桂林市秀峰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全部考生笔试成绩、成绩排名,确定进入专业面试人选。

六、专业面试

(一)专业面试人员的确定

1.报考职位需进行专业笔试的,在专业笔试人员中,根据计划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选1:3的比例,按照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专业面试程序的人员(如同一职位的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低于1:3,且经核准同意专业笔试开考的,则该职位所有报考人员专业笔试后均进入专业面试程序)。

2.报考职位为直接面试的,经过现场资格审查确认符合招聘条件的报考人员,均可进入专业面试程序。同一招聘职位符合招聘条件的报考人员达40人以上的,该职位面试时需拆分为2个以上考场,由桂林市秀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桂林市秀峰区卫生健康局在面试当天当场组织考生抽签确定考场,报考人员按其抽签确定的考场进行面试。参加拆分考场面试职位的报考人员,每个考场的前3名需进行第二轮面试,以第二轮面试成绩结果确定该职位排序。

3.报考职位为直接面试的,同一招聘职位的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低于1:3,又确需补缺的岗位,由招聘单位提出申请,经桂林市秀峰区卫生健康局审核同意并经桂林市秀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核准后,报桂林市秀峰区2019年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是否开考并备案。

4.进入专业面试程序的报考人员,要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专业面试。未能按时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专业面试资格。

(二)面试的内容、形式、时间和地点

面试形式为专业面试,采取专业知识问答和实际操作相结合的方式。主要考察学科相关病种基本知识和基础操作技能。

面试时间、地点、领取面试通知书时间另行通知。报考人员在参加面试时,必须携带面试通知书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两证缺一不可。

(三)专业面试的组织实施

专业面试工作由桂林市秀峰区卫生健康局、桂林市秀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共同组织实施,全程接受桂林市秀峰区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对使用一个考场进行面试的,严格实行报考人员抽签制度。对使用两个以上考场进行面试的,严格实行考官、报考人员双抽签制度,即面试当天考官抽签确定考场,报考人员抽签确定参加面试的顺序。

每个考场设面试考官组7人。

面试期间,对面试考官和报考人员实行封闭管理。不得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候考室和面试考场。招聘工作人员不得向面试考官提供报考人员的个人信息。报考人员按抽签序号进入考场面试,考官逐一独立给予评分。报考人员面试时不得向考官透露个人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透露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父母情况、报考职位个人报名信息的按扣3分处理。

(责任编辑:李明)

直播公开课
网校师资
会员免费专区
会员特惠专区

日利奇之5-20下,学生用户胡

  • 年度会员年度会员 ¥68
  • 终身会员 ¥198
尊享12大会员特权
  1. 好课免费

人工咨询

全国统一咨询热线

400-900-8885

课程咨询请按1
售后服务请按2
9:00-21:00 节假日不休

商务合作

企业微信

微信扫码添加

考编考证必备小工具
中公网校小程序
精选免费公开课
中公网校视频号
中公教育官方网课平台
中公网校极速版APP
资讯答疑试题
中公网校公众号

Copyright©2000-2023 北京中公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10218183号-41 京ICP证161188号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0664号 电子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