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福建三明市直事业单位招聘医疗岗16人公告公告【招16人】_中公网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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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福建三明市直事业单位招聘医疗岗16人公告公告【招16人】

四、考试办法

(一)考试方式

本次考试采取公共科目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者履行岗位职责所必备的基本知识、基本素质和能力。笔试和面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

(二)笔试

1.笔试科目:各招聘岗位笔试均只考一个科目。笔试科目设置为《综合基础知识》、《医学基础知识》或《护理专业知识》。各岗位的笔试科目在报名系统和《岗位信息表》的“笔试科目”栏中均有标注。考试时间120分钟。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组织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教材、培训班、网站、上网卡、短信、试题及答案等,均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部门无关。郑重提醒广大报考者要诚信考试,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2.笔试时间:2019年9月7日(星期六)

上午9:00--11:00考《综合基础知识》;

下午14:30--16:30考《医学基础知识》、《护理专业知识》。具体考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3.笔试地点:笔试考场设在三明市区。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标明的时间和地点准时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未能提供上述证件的报考者一律不得参加考试。

4.加分办法。根据省市有关规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将在笔试结束后为符合享受事业单位招聘笔试加分优惠政策的报考者办理加分手续。符合享受加分政策规定的报考者应在9月9日至9月13日(正常上班时间)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人力资源开发科(三明市梅列区东新二路市政府四楼447号)提交相关有效证件,办理加分手续,逾期不予受理;符合加分的人员名单及加分情况将在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站和三明市人事考试网公布。符合加分条件的报考者包括:

(1)参加我省或我市组织的服务基层项目且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报考者。服务基层项目包括:“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研究生支教团)、“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和“服务社区”计划、“大学生村官”计划等。符合享受加分政策规定的人员报考市直事业单位的,公共科目笔试卷面成绩加3分。

(2)退役士兵、退役运动员。符合福建省人事厅《关于转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通知》(闽人发〔2006〕10号)规定的加分条件的退役士兵、退役运动员享有笔试卷面加分待遇。具体加分标准如下:

曾获得世界体育三大比赛(奥运会、世锦赛、世界杯)第2—6名、亚洲体育三大比赛(亚运会、亚锦赛、亚洲杯)和全运会第2、3名、全国锦标赛、全国冠军赛冠军的运动员加9分;获得省运动会冠军、全国锦标赛、冠军赛第2、3名、亚洲体育三大比赛(亚运会、亚锦赛、亚洲杯)第4至6名、全国年度级别比赛冠军的运动员加7分。退役运动员办理加分手续时,需提供省级体育部门出具的退役运动员文件或相关材料。

服役满13年以上的转业、复员士官加8分;服役满9年至12年的转业、复员士官加6分;服役满6年至8年的复员士官加4分;服役满3年至5年的复员士官加2分;荣立二等功以上转业士官、退役士兵另加3分;荣立三等功退役士兵另加2分;获得士官和士兵荣誉称号的退役士兵另加1分;伤残士兵另加3分;对长期在边防、高原、海岛等艰苦地区以及从事飞行、舰艇工作的退役士兵除享受以上加分外,可再加3分;入伍前是全日制普通大专以上毕业生(国家统招)的退役士兵,退役后除享受以上加分外,可再加5分。服役前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生、在籍生,退役后复学就读并完成学业毕业的,视为闽人发〔2006〕10号规定的“入伍前是全日制普通大专以上毕业生(国家统招)的退役士兵”,并按规定享受相应的加分政策。

以上各项加分可以累计,但不得超过10分。

(3)加分不受笔试满分限制,曾通过享受各类加分政策被录(聘)用为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工作人员的报考者,不再享受加分待遇。

5.笔试成绩查询。笔试原始成绩及合格线将在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站和三明市人事考试网及时发布。报考者笔试成绩及排名以加分后的成绩为准。

(三)面试

1.面试方式。本次面试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统一组织实施,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者的政策理论水平、综合分析能力、思维反应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以及履职基本知识和能力等。三明市第一医院、三明市中西医结合医院、三明市妇幼保健院和三明市皮肤病医院共13个专业技术岗位招聘面试工作由各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自行组织,面试有关事项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通知。

2.面试人选的确定:进入面试的报考者,其笔试成绩必须达到合格线,在合格线以上的人选中按照每个岗位招聘人数的3倍,从到低分依次确定;不足3倍的,按合格线上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的,取所有并列的报考者为面试人选。

面试人选名单确定后,如因报考者弃权达不到面试规定比例人数的,可从达到笔试合格线以上的其他报考者中按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

进入面试的报考者名单和面试的时间、地点将在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站和三明市人事考试网上公布。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应在面试时间5天之前,将面试时间、地点、面试方式及面试有关事项电话或书面通知通过资格复审的进入面试报考者,未在规定时间到达面试考场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3.面试人选资格复核。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应在规定时间内(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核并将复核结果书面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备案,资格复核合格的由复核单位发给《面试通知书》。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为维护资格复核的严肃性,资格复核失误造成的后果,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承担。

面试人选资格复核不合格或弃权的,在笔试原始成绩上合格线的报考者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工作应在面试资格复核规定时间内完成,逾期不再递补。

4.面试成绩合格线。面试合格线为60分。个别岗位进入面试报考者出现1:1比例的,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以上,方可进入体检和考核。

(四)考试总成绩计算

1.报考者的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采用四舍五入方式取小数点后2位。部分岗位对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所占比例有特殊要求的,以岗位信息表要求的比例为准。

2.同分判定:若2个以上报考者的总成绩相同时,报考者名次按笔试成绩排列;若笔试、面试的成绩都相同,则报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同意后加试一场面试,报考者名次按加试的面试成绩排列。

五、体检、考核、公示和聘用

(一)体检

1.体检对象的确定。按招聘人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在面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确定体检对象。

2.体检对象属于机关或国有企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的,在资格复核时未能提交单位同意报考有关材料的,最迟应于体检前提交所在单位同意报考、同意辞职或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有效材料。体检前仍未能提交的,取消体检资格。

3.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部分行业对岗位体检标准有明确规定的,按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制定的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体检者本人自理,体检缺席者,取消聘用资格。

4.报考者或招聘单位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论的7天内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取消聘用资格。

5.体检的组织。体检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组织,体检医院为市级综合性医院。具体事宜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另行通知。

(二)考核

体检结果公布后,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应在3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面试、体检均合格报考者的考核,报考者应在规定时间内及时提供相关政审考核材料。报考者未配合用人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考核且无特殊原因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及聘用资格。

考核主要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考核可采取谈话、查阅档案、学历(学位)、协审等资格条件验证、调查等方式进行,主要考核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在校学习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形成考核书面材料连同学历学位证、身份证、体检表、协审表(应届毕业生免协审)等相关有效证明材料的原件、复印件(需加盖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印章,一式一份)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人力资源开发科。

考核不合格以及被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被国家有关部门列为失信被惩戒对象的且未履行义务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三)公示和聘用

1.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应按照规定的招聘程序和标准从考试成绩、体检和考核结果合格的人员中,从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站和三明市人事考试网进行公示,同时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天。

2.拟聘用人员经公示不影响聘用的,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办理聘用核准,在审核中发现不符合报考或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核准后,用人单位按有关规定办理、签订聘用合同,纳制管理,确定人事关系,实行合同管理。新招聘人员实行聘用制和试用期制,试用期限一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3.新聘人员应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核准聘用登记之日起的一周时间内到招聘单位报到上班,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4.新聘人员在本市最低服务年限(含试用期)必须满5年,服务期满的人员方可申请调动。

六、其他事项

(一)报考者在体检、考核、公示等环节因不合格或弃权等原因而造成岗位空缺的,可在该岗位符合条件的其他报考者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各环节的递补必须在10天内完成,且各环节的递补次数不超过两次。经体检、考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因故退出或被取消聘用资格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综合考虑笔试、面试等情况,决定是否递补。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核准并办理聘用登记的人员辞聘解聘,不再递补。

(二)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站和三明市人事考试网是发布公开招聘相关信息和与报考者联系的主要渠道,请报考者注意经常登陆网站了解通知等考试信息。报考者在本次招聘考试过程中如有相关问题,可通过以下途径进行咨询:

网上报名、缴费等相关问题请咨询三明市人事考试中心(电话:7506803);招聘工作政策等方面问题,请咨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人力资源开发科(联系电话:7506625)。

七、纪律和监督

(一)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要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三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明人〔2012〕33号)等文件要求,加强对招聘考试工作的指导、监督和组织实施;招聘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严格程序,规范运作,确保公开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报考者与聘用单位领导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被聘用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岗位的工作,不得在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工作,也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与报考者有上述亲属关系的,应当实行公务回避。

(三)对违反考试纪律的相关人员,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5号令)有关规定执行。对报考者虽不构成违纪违规,但故意浪费招聘资源的不诚信行为,计入考生诚信档案。对已确认参加面试但在面试当天临时弃考,或聘用后不报到的,三年内不得参加我市事业单位招聘人员考试。触犯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四)三明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并及时受理和查处有关投诉或者举报。监督电话:7506603。

本方案仅适用于本次公开招聘,未尽事宜由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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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三明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xls

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2019年8月9日

原标题:关于2019年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通告

文章来源:http://rsj.sm.gov.cn/xxgk/tzgg/201908/t20190809_1323648.htm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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