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广东南沙区招聘编外聘用制幼儿教师公告【招61人】
为满足我区直属公办幼儿园办园需求,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139号)等文件,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结合南沙区实际,决定公开招聘编外聘用制专任幼儿教师61名(签订劳动合同,不纳入机构编制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员范围、地点、岗位及人数
(一)招聘人员范围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9年应届毕业生(含择业期内毕业生)及社会人员(不含南沙区编制内教师)。
(二)招考地点
广州市南沙区。
(三)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共招聘编外聘用制专任幼儿教师61名,符合条件的2019年应届毕业生及社会人员均可报考。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附件1,由南沙区教育局统一组织招聘,分配至区直属公办幼儿园。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符合有关政审条件;
3、具备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热爱教育事业,安心工作,服从安排;
4、具有报考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业务素质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身体健康,符合《教师资格条例》的有关规定;
6、无违纪违法行为。
(二)岗位资格条件
1、各岗位具体要求见附件1;
2、年龄、工作年限计算时间截止至2019年8月31日;
3、报考人员应具备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4、报考幼儿教师岗位的应届生具有幼儿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且所修学的专业为学前教育,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2019年应届毕业生须取得相应的普通话等级证书,且报名时须承诺在入职后一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否则用人单位将终止聘用。专业名称及代码依照《广东省201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执行,其中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9年应届研究生可以其本科专业报名。报考幼儿教师岗位的社会人员须持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且专业不限。
5、报考其他岗位的应届生具有(社会人员须持有)幼儿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其中具有(持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的,其任教学科与所修学的专业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相对应;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的,所修学的专业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相对应。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2019年应届毕业生须取得相应的普通话等级证书,且报名时须承诺在入职后一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否则用人单位将终止聘用。专业名称及代码依照《广东省201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执行,其中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9年应届研究生可以其本科专业报名。
6、社会人员应具有与报考岗位相对应的初级及以上教师职称,须有2年及以上幼儿园教学工作经历且报名时在幼儿园从事教育教学工作。
7、的拟聘用人员应在正式录用前提供学历、学位鉴定证明。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8、年龄在35周岁以下。社会人员具备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可放宽至40周岁;具备博士学位,或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者可放宽至45周岁;具备正高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这可放宽至50周岁。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
2、近3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造假等行为的;
3、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4、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的其它情形;
本条所规定的处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公开招聘考试的报名截止日。
三、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编外聘用制专任教师的相关考试及资格审查地点均设在广州市南沙区。招聘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各考试环节,考生均须严格按照考试要求携带身份证(含临时身份证或公安部门开具的带有相片的有效身份证明)、准考证和南沙区教育局发放的考试通知单依时到达考场进行考试,未按时报到或中途擅自离开考场视为放弃考试。考生在各考试环节均不能向考官透露个人信息,否则取消考试资格。
(一)报名
1、报名方式
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报考人员登陆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s://www.qgsydw.com),按网上提示方式如实填写个人信息注册后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时间为2019年8月10日12:00时至8月13日12:00时止。考生可于8月14日14:00时登陆系统,打印准考证。
2、报名有关要求
(1)报考人员只能选报一个招聘岗位。报考人员应认真对照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条件和招聘岗位表中的专业、学历学位、招聘对象及其他资格条件等,不符合招聘公告要求的任何条件之一的,均不可以报名。对岗位表中的专业、学历、学位、资格条件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报考人员直接与招录单位联系。如在资格审核中发现报名人员不符合报考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考试资格,责任由报名人员自负。
(2)不得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完全一致。一经在网上完成报名流程,不得改报。
(3)报名时应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格式为.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未按规定上传照片的,视同未报名处理。
(4)报考人员须在报名资料提交后报名时间截止前登录报名网站,查询系统确认报名通过情况。
(5)网络报名环节不作人工资格审核,由报名系统自动初审,报考人员须对报名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或录用资格,并记录在案。
(6)每个岗位的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达到1:3以上(含1:3)才准予开考。若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按比例相应减少该职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职位招聘。
(二)笔试
(1)时间和地点:时间初定在8月16日上午9:00至11:00,地点为南沙区金隆小学。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上的信息为准。
(2)对象:网络报名的考生。
(3)方式和内容:笔试采取闭卷的形式,内容包括幼儿教育学、心理学方面的基本理论知识,课堂教学、班级(团队)管理常规知识,有关幼儿教育的政策、法规,幼儿园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等。
(4)笔试满分为100分,按30%折算计入综合成绩。合格成绩为60分,必须达到合格成绩才有资格进入下一环节。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