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大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37人公告
(五)面试
1.面试人员
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按照笔试成绩从到低分以所报考岗位招聘计划2:1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按比例确定的最后一名人选笔试成绩并列者,均确定为面试入围人员。
2.打印面试准考证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按照大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面试事项公告规定的时间,打印《面试准考证》。
3.面试内容
面试由市卫生健康委组织实施,面试考官组由7人组成,面试主要测评报考人员适应实际工作岗位要求的综合素质、专业知识和岗位实际操作能力等。
4.面试要求
面试时间和地点按照大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面试事项公告进行,未按期参加面试者视为自动放弃。
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不足60分的,取消聘用资格。报考人员参加面试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和面试准考证,缺少上述证件者,不得参加面试。
(六)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为100分。报考人员的总成绩按照笔试、面试成绩权重计分法计算,其权重为4:6,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依据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按各岗位招聘计划数量1:1的比例确定参加考察和体检人员。总成绩并列者,按笔试成绩由到低分确定考察和体检人员,笔试成绩仍相同的,由市卫生健康委通过加试的方法确定考察和体检人员。
总成绩、参加考察和体检人员名单在大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公布。
(七)考察和体检
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负责组织实施,应成立由2名以上熟悉干部人事工作人员组成的考察组进行考察,并据实形成考察材料。考察应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同时对考察对象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体检工作由市卫生健康委负责组织实施,报考人员按规定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工作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切实做好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0〕2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对身体有特殊要求的招聘岗位,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执行。应聘者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要求复检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聘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提出。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复检将在应聘者提出申请的7个工作日内安排。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因考察或体检不合格而产生的招聘岗位空缺,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人员,不予招聘或取消招聘。
(八)公示和聘用
经考察和体检合格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大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按规定完备用人手续,订立聘用合同。公示期满且无异议后,如因其他原因未能聘用而产生招聘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2018、2019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需办理派遣手续后再办理聘用手续。2019年应届毕业生未按时毕业或届时未取得相应的学历和学位的,不予聘用。在职报考人员在签订聘用合同时,应提供与原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聘用)合同的相关证明。
六、咨询服务
(一)招聘政策咨询电话:
大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0411-39052262、39052266
大连市友谊医院:0411-82718822-8109
大连市第二人民医院:0411-83631360-3018
大连市第三人民医院:0411-86526054
大连市第四人民医院:0411-39531018
大连市第五人民医院:0411-84211244-3018、3019
大连市第六人民医院:0411-39728617
大连市第七人民医院:0411-84514026
大连市妇幼保健院:0411-39052029
大连市中医医院:0411-82681738-2012
大连市儿童医院:0411-62926032、83770313
大连市口腔医院:0411-84651444
大连市结核病医院:0411-39547989
大连市皮肤病医院:0411-84618089
大连市妇女儿童医疗中心:0411-66860919
大连市老年病医院:0411-82718822-8109
大连市血液中心:0411-82630626
大连市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中心:0411-39549210
(二)报名和资格初审咨询电话:0411-84825984、39549182
(三)投诉举报电话:0411-39052262、39052292
(四)电话咨询时段: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30
七、纪律监督
(一)公开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二)公开招聘工作有关回避要求,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令 第6号)规定执行。
(三)报考人员、招聘单位及招聘工作人员违反招聘工作纪律,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部令 第35号)要求执行。
(四)对在招聘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属于人事争议仲裁受案范围的,可向人事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八、特别提示
(一)报考人员年龄计算时间截止到2019年7月31日,如年龄超出岗位规定年龄条件不足一年的视为合格。
(二)“英语四、六级”是指具有大学英语四、六级合格证书或CET-4、CET-6成绩425分以上。
(三)应聘医师岗位的人员须符合《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14版)》有关规定,执业类别、执业范围需与所报岗位相符。
(四)应聘护士岗位的人员须符合《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办法》有关规定。
(五)报考人员学历、学位证书记载的专业应符合报考岗位学历、学位条件要求,且学历、学位之间是相互对应的。
(六)报考人员在招聘期间(报名和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考察、体检、公示、订立聘用合同等)请及时查看大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同时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通讯工具畅通,以便招聘单位联络。因未及时查看大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关于通知本次公开招聘的相关信息或填报的通讯方式不畅所导致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七)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组织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事业单位招聘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组织机构无关。
附件:2019年大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
大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19年8月15日
原文链接:http://hcod.dl.gov.cn/web/guest/18?articleId=B40F0CA1-E72C-875B-BC42-D147F4D1702B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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