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第三季度重庆长寿区事业单位招(选)聘医疗岗公告【招61人】
九、考试总成绩的计算(采用百分制计算,并保留两位小数)
考核招聘岗位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其中:长寿区委党校考核招聘岗位若增加结构化面试,则总成绩=结构化面试成绩×30%+面试(讲课)成绩×70%。
考试招聘岗位考试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30%+专业科目测试成绩×30%+面试成绩×40%。
选聘岗位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考试总成绩、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将在面试结束后,在面试处当场公布,并在面试结束后2日内在重庆市长寿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十、体检
体检人选按照拟招聘岗位人数,根据报考该岗位报考人员考试考核总成绩从到低分等额确定(当总分相同时,依次按职称及职(执)业资格、专业科目成绩、公共科目成绩、面试成绩列序高者优先);若仍相同,则加试结构化面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
本次招聘所有进入体检的人员,请于2019年9月23日上午8:00时前到长寿区委党校广场(地址:长寿区桃花新城文苑西路2号)集中报到参加体检,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
体检参照《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关于确定公务员录用指定体检机构的通知》(渝人社发〔2012〕149号)等相关规定,在指定体检机构进行。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因体检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出现缺额,在同一招聘岗位且面试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未能形成有效竞争的岗位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的报考人员中,按考试考核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之后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十一、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长寿区人力社保局会同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办法》,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并对其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日常学习工作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统一组织考察。
考察应坚持“凡进必审”,严格审查人事档案、诚信记录,以及确认报考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和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者信息是否属实等情况,并注重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chsi.com.cn)查询学历、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查询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等方式进行查证。凡发现档案材料或者信息涉嫌造假的,应当立即查核,未核准前,一律暂停聘用;发现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提供的材料或信息不实影响审核结果的,或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作出考察结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
考察及以后环节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
十二、公示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人员按《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选)聘公示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办〔2010〕96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有关要求,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网、重庆市长寿区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学位)、专业、准考证号、考试考核总成绩、毕业院校(或工作单位)、毕业时间、拟聘单位等其他应公示事项。
十三、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由用人单位提出拟聘用意见,填写《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送主管部门审核,并报长寿区人力社保局审批。经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由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的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并按规定享受相应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
对在资格复审、考察、公示等环节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或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及提供虚假材料的人员,取消聘用。
十四、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公开选拔人才的重要渠道,对招聘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部令第35号),认真贯彻《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政策规定和回避制度,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规定追究有关责任。
十五、其他事项
1.招聘条件、考察、公示、聘用等有关问题,请按附件中的联系电话咨询招聘单位和长寿区人力社保局人力资源科(023)40661621。
2.网上报名、现场资格审查、考试、体检等有关问题,请咨询长寿区人力资源培训考评中心:(023)40469077、40892765、40256933。
3.本次招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任何以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4.本次招聘的相关事宜在重庆市长寿区人民政府网公示和发布,请报考人员届时自行查询。
5.请报考人员在招聘期间须保持报名时所提供通讯方式全天候畅通,如因报考人员原因未获知相关信息,或报考人员通讯不畅未接收到相关考试信息而影响招聘的,责任由报考人员承担。
本简章由重庆市长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负责解释。
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问题和情况反映信箱2522912065@qq.com(该邮箱不接受简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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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第三季度长寿区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xls
2019年第三季度长寿区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xls
2019年第三季度长寿区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xls
2015年下半年修订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doc
原标题:长寿区2019年第三季度面向社会公开招(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文章来源:http://www.cqcs.gov.cn/zfxx/news/2019-8/472_95494.shtml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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