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8月福建厦门市思明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招聘非编人员3人简章
(四)体检与考核
1、体检人选从综合总分上合格线人员中按排名顺序与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若综合总分相同的,取笔试成绩较高者进入体检;若笔试成绩也相同的,则重新进行面试,按加试的面试成绩排名确定体检人选。
2、体检。参加体检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和1寸证件彩照由中国海峡人才市场厦门分部组织到指定的区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人员应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资格。
体检结果由中国海峡人才市场厦门分部通知应聘人员。应聘人员或厦门市思明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收到书面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区非编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书面复检申请,获得批准后由应聘人员在上级主管部门的监督下从具有资质条件的医院名单(不含体检医院)中抽取复检医院。复检只有一次,以复检的结果为准。自行到其他医疗单位体检的一律无效。
本次招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的要求执行,体检费用个人自理。
女性报考者因怀孕等原因部分项目不能参加体检的,可申请延期体检,但应与招聘单位约定延缓体检的最长期限。
3、考核。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应提供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并由厦门市思明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再次进行复核后报区非编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确认。
4、体检、考核不合格的,应聘人员放弃体检资格的,或体检、考核合格的拟聘人员因故退出、被取消聘用资格的,由厦门市思明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从综合总分上合格线的人员中按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应聘人员综合总分成绩保留一年(自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之日算起)。在公示期满日起一年内岗位出现空缺时,由厦门市思明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提出意见,报区非编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是否从该批次该岗位综合总分上合格线的应聘人员中按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五)公示
根据岗位要求以及考试、体检和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思明区政府网及中国海峡人才网厦门站公示3个工作日。
(六)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用人单位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四、其他事项
(一)工资及待遇:按厦门市直机关事业单位非在编雇佣人员管理暂行规定执行,辅助岗位包干工资4.5万元/年。上述包干工资含社医保、公积金等费用,其他福利待遇按照市、区有关标准执行,并按规定缴交社医保等费用。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现役军人;
2、2020年及以后毕业的全日制普通教育在校学生(即2020年及以后才学业期满的全日制普通教育学生);
3、曾因犯罪受过或正在接受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受聘报考岗位即构成本简章第四部分第十一项回避关系情形的人员;
5、经区非编招聘领导小组认定的其他情形。
(三)年龄、户籍等相关资历要求计算到报名截止日(2019年08月28日)。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如:年龄要求35岁是指1984年08月28日(含)之后出生的人员。
(四)全日制普通教育毕业生需提供报到证;留学回国人员、
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人才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台湾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等相关证明;持自考、函授等非全日制普通教育学历报考的人员,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等相关证明(上述认证最迟须在报名时提供)。
双学历(位)证书须为国家(省)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学历(位)(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全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网站www.cdgdc.edu.cn、福建省教育厅网站www.fjedu.gov.cn/sxw_szy上电子注册并可进行查验,或按规定经过学历认证)。
上述认证最迟须在面试资格复核时提供,未提供者视为自动放弃资格,不得继续参加本次考试。
(五)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学历须是国民教育学历,且均为岗位所要求的专业对应的学历及以上学历。
(六)此次招聘考试参照《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19年)》(详见附件3)进行专业条件的设置和审核,请应聘人员认真对照,确定符合条件后方可报名。
(七)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工作经历”是指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团组织,各类企业和非公有制单位及农村工作的经历。自谋职业、个体经营的人员,均视为具有工作经历。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经验)。
(八)已就业的应聘人员须于体检合格后进入考核前,由本人提供原工作单位同意其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九)户籍要求为厦门市的,不含在厦门市的大中专院校学生集体户口。
(十)厦门生源未就业毕业生不受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户籍限制。
(十一)严格落实回避政策。凡与招聘单位领导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被聘用从事人事、财务、监察岗位工作,也不得在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工作。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与应聘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须实行公务回避。
(十二)应聘人员报名时须认真阅读各岗位招聘资格条件,确认自己符合拟报岗位条件方可报名,并须对本人的报名资格及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失真,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的,或在考试、体检中舞弊的,或在考核中欺骗组织的,一经核实,立即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以上应聘人员3年内均不得报考我区编内或非在编工作人员岗位。
(十三)应聘人员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保持通讯畅通。
(十四)食宿自理。
(十五)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和复习材料。有关考务信息将通过中国海峡人才网厦门站予以发布,请报考者及时留意,不再另行通知。
(十六)本次招聘工作在中国海峡人才市场厦门分部纪检监察人员监督下进行。监督举报电话:0592-2213008。
本招聘简章由厦门市思明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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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思明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开招聘非在编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2019年08月19日
原标题: 厦门市思明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开招聘非在编工作人员(2019年8月)考试简章
文章来源:http://www.siming.gov.cn/zfxxgkzl/qrmzf/zfxxgkml/rsxx/sydwzp/201908/t20190819_222019.htm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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