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四川龙泉驿区招聘卫生事业单位人员公告【招29人】_中公网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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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四川龙泉驿区招聘卫生事业单位人员公告【招29人】

五、开考比例

招聘岗位人数与报名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1:3方可开考。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经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可放宽至1:2,仍然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调减或取消招聘岗位。调减或取消招聘岗位情况将于2019年9月17日前通过龙泉驿区人民政府官网(http://www.longquanyi.gov.cn/)公告。招聘岗位被取消但已缴费的报名人员,成都人事考试网将于2019年9月23日前通过网络平台退还笔试考务费到其支付账号。

六、考试时间、地点及成绩公布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和面试成绩各占总成绩的50%。

笔试折合成绩(医学岗位)=《职业能力倾向测验》×50%+《医学基础知识》×50%;

笔试折合成绩(财会、信息化、工作人员岗位)=《职业能力倾向测验》×50%+《公共基础知识》×50%;

考试总成绩=(笔试折合成绩+政策性加分)×50%+面试成绩×50%。

(一)笔试

1.时间:2019年9月28日(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2.笔试科目: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医学基础知识》(财会、信息化、工作人员岗位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公共基础知识》)。

3.笔试时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不含过期身份证、过期临时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

4.政策加分

经组织选派服务期满(服务期限认定截止时间为2019年8月31日)的大学生志愿者、大学生退役士兵(未因享受加分政策而被机关事业单位录取),按照有关文件规定享受笔试成绩加分政策。符合政策性加分条件的大学生志愿者,须提供《应聘资格审查表》、《居民身份证》、服务证书的原件、复印件各一份;符合招聘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应聘资格审查表》、《居民身份证》、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毕业证书、《退役证》原件、复印件各一份,获得团以上奖励的需提供相应奖励证书(证明)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待缴纳了笔试考务费后,在2019年9月11日前的工作日工作时间内交成都市龙泉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地址:成都市龙泉驿区长柏路248号,联系电话:028-84846499),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按规定加分。不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或逾期未提供证明材料者视为自动放弃加分申请。

5.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于2019年10月16日前在龙泉驿区人民政府官网公布。请考生注意及时查阅。

6.查分申请:根据《四川省人事考试查分规则》规定,本次考试均为客观题科目,不受理查分申请。

7.缺考笔试科目或笔试成绩为0分的报考者,视作自动放弃,取消报考资格。

(二)原件核对校验(资格复审)

1.校验人员名单:进入原件核对校验(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根据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按报考岗位从到低分以1:3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和复审有关事项于笔试成绩公布的第二日在龙泉驿区人民政府官网公布。

2.校验复审内容:报考者须提供《应聘资格审查表》、《准考证》及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资格证书、执业证书、职称证书、规培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如系2019年毕业的规培生,须提供规培有关证明材料;如系报考具有相关工作年限要求职位的,须出具相关工作单位关于其工作岗位及年限的证明材料。

3.校验复审合格后领取《面试通知书》。逾期未参加原件核对校验的,视为自动放弃。原件校验不合格或逾期未参加原件校验而产生的缺额,按照招聘岗位笔试成绩从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递补人员名单通过龙泉驿区人民政府官网进行公布,不再单独进行电话通知,请各位考生注意网上查看相关公告。

(三)面试

1.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及方式见《面试通知书》。

2.面试开考比例:同一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与面试考生人数之比不低于1:2,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相应调减招聘人数。无法调减的,按照《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办理。

3.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四)总成绩公布

考试总成绩将于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龙泉驿区人民政府官网上公布。

七、体检及考核

依据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按照报考人员总成绩(若总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若面试成绩相同,则按照笔试科目《医学基础知识》或《公共基础知识》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若所有成绩均相同,由卫健、人社部门确定其他考核办法择优录用;下同)从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核人员名单。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及相关事宜,在龙泉驿区人民政府官网公布。

(一)进入体检人员由公开招聘领导小组通知并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规定执行。体检费由进入体检人员承担。进入体检人员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在接到结果通知3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复检由主考机关指定到原体检医院以外的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为准。

(二)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缺,按照该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三)考核工作参照成人办发〔2004〕109号文件规定执行。因进入考核人员本人原因导致无法进行考核或考核不合格出现的空缺,按照该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进入体检和考核。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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