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安徽南陵县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招聘医疗岗公告【招46人】
(三)资格复审。报考者的资格审查贯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的,随时取消招聘资格。
按照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从到低分顺序,根据招聘岗位数量,按照3:1比例确定各招聘岗位参加面试的人员名单,并进行资格复审。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
资格复审依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报考人员网上报名时提供的照片与信息,对照南陵县人社局提供的《考场座次表》上的考生照片与信息进行。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参加面试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在规定时间内依笔试成绩从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其中:
(1)属全日制2019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书的,还须提供本人学生证原件、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2)属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19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还须提供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19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3)报考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岗位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还须提供入伍通知书(或入伍批准存根复印件)、退役证明材料。报考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岗位的人员,还须提供服务基层的证书(鉴定表)。
2019年服务期满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提供证书(鉴定表)或相关证明材料。
(4)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有工作经历要求的,还需提供有关工作经历的书面证明。
国外学历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我国驻外使馆开具的有关证明材料。
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按规定时间到南陵县市民服务中心3048室领取面试通知书,并按规定交纳面试费80元(按皖价费〔2009〕118号规定标准),享受国家最低生活金城镇家庭和农村特困家庭的报考人员享受减免考试费用政策。
(四)面试
面试总分为100分,时间、地点及方案另行通知。
实际进入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面试成绩须达到该招聘单位当日参加同一考官组所有考生的平均分数,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程序;如该单位参加某一面试考场的考生不足2人(含2人),则提前设定面试最低控制分数线,并在面试实施方案中明确,对面试成绩未达到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程序。
(五)成绩合成。按照笔试合成成绩与面试成绩5:5(笔试合成成绩×0.5+面试成绩×0.5)的比例合成总成绩。笔试合成成绩、面试成绩均按百分制计算,计算时分别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第三位四舍五入。
(六)体检考察。根据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从到低分,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的人员。(如最终成绩相同,卫生医技类岗位依次以面试成绩、《专业测试》成绩、《公共基础知识》成绩得分高者优先;其他岗位依次以面试成绩、《综合知识》成绩得分高者优先。若考生各科目成绩均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体检工作由南陵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体检工作按照《转发人力资源社会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皖人社发〔2017〕1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医院体检专用公章。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并提供客观、详实的组织考察材料。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对体检、考察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七)公示和审批聘用。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中国南陵网(www.nlx.gov.cn/)按规定公示7天。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履行审批聘用手续。若2019年11月30日前仍不能提供相关证书原件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对未在招聘单位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与事业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
七、时间安排
8月下旬发布招聘公告,9月上旬报名与资格审查,9月下旬统考笔试,10月组织面试,10月-11月体检、考察并公示,11月下旬前完成报批聘用工作。
八、监督检查
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人民监督员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将组织督查和指导。
对违反有关规定、不按招聘计划、规定条件或擅自更改招聘方案给招聘工作造成不良影响的,将宣布招聘无效并对相关责任人员予以问责;对违反人事考试纪律的工作人员和考生,依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九、有关事宜
本《公告》由南陵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负责解释。
笔试成绩发布、面试、体检、考察等后续信息,请考生及时登录中国南陵网(http://www.nlx.gov.cn/)查阅。
本次招聘统一组织的笔试,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考务、政策咨询电话:0553-6910305
监督举报电话:0553-6839689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应聘者网上报名时所留电话应保持畅通,因电话不畅以致招聘单位无法通知相关事宜的,责任由应聘者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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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陵县委组织部
南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2019年8月27日
原标题:2019年南陵县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nlx.gov.cn/content/33_152780.html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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