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四川绵阳市平武县事业单位(医疗)招聘30人公告_中公网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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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四川绵阳市平武县事业单位(医疗)招聘30人公告

提示:报考者填写《报考信息表》时,所填专业须与本人毕业证上所载专业名称完全一致。报考者填写《报考信息表》各项内容后应认真核对,确认无误后提交。如因填写错误、不完整、不准确造成资格审查不通过的,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3.查询资格初审和照片审核结果。本次考试进行网上资格初审和照片审核,资格初审阶段不对报考者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进行核实。资格初审、照片审核由平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负责。报考者请于2019年9月11日—2019年9月19日17: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和照片审核。资格初审和照片审核合格者,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并按网络提示打印《报考信息表》两份,供资格复审时使用;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可于报名时间截止前(即2019年9月18日17:00前)改报其他岗位。

提示:请报考者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审核结果。

4.确认缴费。资格初审合格且照片审核合格的报考者须于2019年9月11日—2019年9月20日17: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确认缴费(按照四川省发改委、四川省财政厅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笔试考务费每科50元)。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确认缴费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的城镇家庭和农村贫困家庭的报考者,请先进行网上缴费,于笔试前5个工作日内到市人事考试中心(南河路26号市人社局B幢5楼)递交减免申请和材料,经市人事考试中心按相关程序审批通过后,退予报考者本次考务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者,凭其家庭所在地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的证明和低(原件和复印件);农村贫困家庭的报考者凭其家庭所在地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学校学生处出具的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和复印件)办理本次考务费减免手续。符合减免条件的报考者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减免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考务费减免。

5.打印准考证。资格初审通过、照片质量合格且

完成了确认缴费的报考者,请于2019年10月21日—2019年10月26日期间登录四川人事考试基地网(http://www.jdpta.com)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黑白、彩色均可,字迹、照片清晰)。逾期不打印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负。

报考者须认真核查准考证上各项内容,仔细阅读考场规则,按要求准备考试用品。逾期未打印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提示:报考者在网络报名、确认缴费和打印准考证时,如出现网络不畅,请避开网络高峰期或拨打网络技术咨询电话0816-2264825、2264961。

四、岗位调整

笔试开考比例,管理岗位为每个岗位招聘人数与实际缴费的有效报考人数之比不低于1:3,未达到1:3比例要求的岗位予以调减或者取消。专业技术岗位为每个岗位招聘人数与实际缴费的有效报考人数之比不低于1:2,未达到1:2比例要求的岗位予以调减或者取消。调减、取消招聘岗位将于报名结束后一周内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公布。报考被取消岗位的报考者,由市人事考试中心予以退费。

五、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笔试折合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60%+少数民族加分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60%+少数民族加分+面试成绩×40%。

(成绩均保留三位小数,分数不作四舍五入处理。)

(一)笔试

1.笔试时间为2019年10月27日(星期日),笔试具体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报考者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因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者自行负责。未按规定时间在规定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2.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职业能力倾向测验》考试时限为90分钟,满分为150分;《综合应用能力》考试时限为120分钟,满分为150分。

笔试分为综合管理类(A类)、社会科学专技类(B类)、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和医疗卫生类(E类)四类,其中,医疗卫生类(E类)下设中医临床、西医临床、药剂、护理、医学技术、公共卫生管理六个子类。所有考生均须参加相应类别的《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考试。具体招聘岗位所对应的笔试类别及笔试科目请报考者查看《2019年平武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附件1)。

笔试大纲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19年版),请报考者自行登陆绵阳人事考试网在“考试大纲”栏目查阅或下载。

笔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3

3.政策性加分。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社工人才百人”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和“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干部”计划的人员,截止2019年9月11日在乡镇及以下基层单位服务期满政策规定年限且考核合格的,按照川人发〔2007〕16号、川组通〔2010〕4号文件规定加分;退役大学生士兵按照川人社办发〔2012〕406号、川人社函〔2018〕318号文件规定加分。上述文件中“评为”非年度考核。

同时符合上述加分规定的,按就高但不累加的原则加分。加分不超过6分。凡已按规定享受基层服务项目政策性加分考入机关事业单位的人员再次参加招考的,不再享受同项目加分政策。

4.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十一条关于“民族自治地方依照前款规定录用公务员时,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对少数民族报考者予以适当照顾”的规定,平武是享受少数民族待遇县,对报考我县职位的少数民族考生,在笔试成绩折合后加1分。申请加分的报考者务必于2019年10月23日(9:00—11:30、13:00—17:00)将以下材料送交平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事业单位人事和专业技术管理股(地址:平武县东皋行政办公新区3号A栋313室,电话:0816—8825391):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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