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江苏宿豫区来龙中心医院招聘40人简章_中公网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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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江苏宿豫区来龙中心医院招聘40人简章

宿豫区来龙中心医院(来龙区域医疗卫生中心)经区政府批准建设,按照二级综合医院标准规划设计,设置床位120张,建筑面积约1.6万平方米,为差额拨款事业单位。该院位于宿豫区来龙街,计划年底投入运行。为进一步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关于规范我省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实施意见》等文件规定,经区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公开招聘岗位、人数及相关要求等见《来龙中心医院岗位简介表》

(非事业编制)(附件)。

二、招聘对象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法律,具有良好品行;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和条件。人员年龄为35周岁及以下(1984年9月3日及以后出生),取得研究生学历或卫生系列中级职称的,年龄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1979年9月3日以后出生);取得卫生系列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年龄放宽至45周岁及以下(1974年9月3日以后出生)。社会人员报考的,须在报名前已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各种证书等。“工作经历”认定,以合法有效的劳动(聘用)合同为准,“工作经历”等时间计算截止日期:2019年9月3日。港澳台相关人员报考的,按国家、省有关规定执行。其他相关政策规定,除本简章另有规定外,均参照《宿迁市201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执行;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或触犯刑律被免予刑事处罚的,或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劳动教养的;

(3)曾被开除公职、党籍、团籍、高等教育学籍的;

(4)被机关事业单位辞退不满5年的;宿豫辖区内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的在职人员;与宿豫辖区医疗卫生机构解除聘用合同未满一年的非在职人员;

(5)受到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留党、留校)察看、降低岗位等级等处分不满3年的,或受处间未满的;

(6)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018年年度考核为不称职(不合格)等次,或2017年、2018年年度考核均为基本称职(基本合格)等次的;

(7)截至2017年12月31日,因在报考中弄虚作假、在考试中有违纪违规行为、聘用备案后考生放弃报到等被列入《宿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生诚信档案库》“黑名单”管理,自入库之日起未满3年的;

(8)考生被认定存在“较重失信行为”未满3年的,或“严重失信行为”未满5年的、以及被列入《拒服兵役人员名单》、实施全市社会失信联合惩戒的(具体可参阅苏政办发〔2013〕100号、苏政办发〔2014〕114号、宿公通2015(28)号、宿人社发〔2015〕190号等文件规定,或咨询、查询市公共信用信息中心0527—84338767);

(9)事业单位的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或者事业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岗位招聘人员,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以及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现工作人员存在上述关系,到岗后即构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

请考生诚信报考。自2018年1月1日起,考生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所有环节中存在的各种违纪违规(含不诚信)行为,按规定记入全国统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或长期记录,并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国家人社部令第35号)予以惩戒。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由宿豫区卫生健康局、宿豫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组织实施,按照公布招聘事项、报名和资格审核、笔试、面试(护理岗位采取专业技能测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审批等步骤实施。

(一)公布招聘事项

宿豫区卫生健康局会宿豫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按照“事先告知、公开透明”的原则,在报名前通过宿豫区政府网站(http://www.suyu.gov.cn)等媒体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二)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核

1.报名、资格审核方式

报名、资格初审、缴费确认等均通过现场进行。

报名时间:2019年 9月3日—2019年9月16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6:00(节假日除外)。

报名地点:宿豫区卫生健康局一楼103室(宿豫区湘江路31号)。咨询电话:0527-84465658/84465608。

2.报名及材料提供

报名须填报《报名登记表》;同时提供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所有有效证件(如身份证、毕业证,执业资格证、职称证等)原件、复印件及相关材料 (原件审核后予以退还);近期正面免冠二寸彩照2张;社会人员(含在职人员)需提供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无工作单位的人员还需提供本人人事档案代理机构出具的未就业证明材料,以及本简章和《岗位简介表》等要求的其他所有证件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3.资格审核及注意事项

⑴根据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资格审核。考生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⑵报考人员只能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否则取消笔试资格。

⑶各岗位笔试开考比例为1:3。报名结束后,对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相应核减招聘人数或取消招聘计划。已报考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可重新补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补报名时间:2019年9月17日至9月18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6:00。

⑷考生现场报名后,应保持《报名登记表》上所填报的联系号码正常使用和畅通,因考生个人原因(如改号、停机等)导致影响招聘工作的,责任和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

4. 缴费及笔试准考证领取

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须缴纳笔试费100元/人,未进行缴费的,视为报名未通过。

持缴费凭证在规定时间到宿豫区卫生健康局一楼103室领取笔试《《准考证》。

领取准考证时间:2019年9月18日—2019年9月19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6:00(节假日除外)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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